招标公告
保定市清苑区2021-2022年度农村生活水源江水置换项目一期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工程编码 |
HBHF202108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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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
保定市清苑区2021-2022年度农村生活水源江水置换项目一期EPC总承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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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保定市清苑区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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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点 |
清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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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
本工程主要建设任务是将清苑区 18 个乡镇 265 个农村,共计 65.36 万人生活用水由深层地下水置换为优质的地表水。 本项目水源为南水北调地表水,经保定市第一地表水厂净化处理后,通过管道输 已建城区水厂供城区生活、城区工业和城郊 17 个农村的生活用水;新建清苑区农村总配水厂通过管道供给其余 248 个村的农村生活用水。 一期工程建设内容如下: 新建总配水站以上输水管道工程、总配水厂至村口配水管道工程。 (1)总配水厂以上输水管道工程。新铺设输水管道5.66km,引接口处设调流调压阀井1座,管道沿程布置排气阀井8座、检修阀井5座、泄水井2座,管道末端设流量计井1座和控制阀井1座。 (2)总配水厂至村内取水井配水管道工程。铺设配水管道总长度537.04km(臧村干线219.20km,魏村干线136.31km,温仁干线156.06km,城中17个村19.82k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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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本次招标范围为一期EPC工程总承包,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勘察工作、施工图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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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单位 |
河北汉方工程项目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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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质要求 |
详见招标公告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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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项目概算 |
49014.16万元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1年9月18日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21年9月26 日 |
公告内容 公告内容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定市清苑区2021-2022年度农村生活水源江水置换项目 已由保定市清苑区行政审批局以保清审审批字(2020)第120号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为保定市清苑区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本项目水源为南水北调地表水,经保定市第一地表水厂净化处理后,通过管道输 已建城区水厂供城区生活、城区工业和城郊 17 个农村的生活用水;新建清苑区农村总配水厂通过管道供给其余 248 个村的农村生活用水。 一期工程建设内容如下: 新建总配水站以上输水管道工程、总配水厂至村口配水管道工程。 (1)总配水厂以上输水管道工程。新铺设输水管道5.66km,引接口处设调流调压阀井1座,管道沿程布置排气阀井8座、检修阀井5座、泄水井2座,管道末端设流量计井1座和控制阀井1座。 (2)总配水厂至村内取水井配水管道工程。铺设配水管道总长度537.04km(臧村干线219.20km,魏村干线136.31km,温仁干线156.06km,城中17个村19.82km)2.3计划工期:7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一期EPC工程总承包,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勘察工作、施工图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 3.2 资质条件: (1)资质要求: 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引调水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施工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人员要求: 勘察负责
设计负责
施工负责
项目总负责
注:①上述负责人均应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提供2021年1月至今连续六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②施工负责人可由项目总负责人兼任,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3)财务要求:具有2019年度或2020年度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后注册的企业可提供
(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 )” 网站未被列入违法失信被执 行 人 、 重 大 税 收 违 法 案 件 当 事 人 名 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 投 标 人 在 “ 国 家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 ( )”网站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若以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各方) (5)业绩要求: 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一项国内单项合同额不少于1亿元(金额以合同额为准)的供水或排水管网类工程施工业绩(投标文件中附中标通知书、合同) 3.3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成员可由多家组成,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 3)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营业执照); 4)投标截止时间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6)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7)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在合同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公章。 3.4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单位,请于 2021 年9月18日至 2021 年9月26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2:00 时至 18:00 时 下同),须同时在“ ”和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未获取到完整资料,而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因本次招标文件采用网上发售形式,因此涉及招标文件的补遗、澄清和更正信息将统一通过本公告各发布媒体进行网上发布。各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请随时关注本公告各发布媒体关于本次招标的澄清、更正公告,不再另行通知。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以上信息,影响投标的,其后果自负。 4.2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1年9月18日至2021年9月26日 (北京时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0月13日9时。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 为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和电子签到,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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