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烟草总公司青海省公司中心机房基础环境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烟草总公司青海省公司中心机房基础环境改造项目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国烟草总公司青海省公司中心机房基础环境改造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分包个数:1个;
2.2交货及完工期:60日;
2.3交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委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或二级以上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相关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2>提供上一年度 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 ,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 报表附注,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新成立及成立时间不满审计报告要求年限的投标人可提供近三个月的基本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4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6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7 经信用中国 、中国 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20日内信用中国或 截图)。
3.8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未经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9月18日至2021年09月25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 ,在西宁市五四西路61号新华联国际中心3号公寓17楼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为2021年10月09日09时30分,地点为西宁市五四西路61号新华联国际中心3号公寓楼17楼。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其他事项:/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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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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