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呼和浩特科林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中蒙医院和电力北站供热质量提升改造EPC项目招标人为呼和浩特科林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呼和浩特市。
2.2 服务内容:本项目为呼和浩特科林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中蒙医院和电力北站供热质量提升改造EPC项目,至少包含中蒙医院换热站新增总制热量7.65MW大温差换热机组、电力北站新增总制热量12.2MW大温差换热机组,换热站原有部分设备迁改及拆除、相关管道迁改及连接、部分设备利旧(二次网循环泵、补水泵、变频器),新增一网变频泵、一网电动调节阀、热量计、部分电控设备,换热站土建装修改造、保温恢复、设备标识标牌、介质流向及数据上传等的设计、供货、施工、安装、调试、试验及检查、试运行、培训等方面,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2.3服务期:工期为自签订技术协议后60天内完成。
2.4招标范围及内容:本项目为呼和浩特科林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中蒙医院和电力北站供热质量提升改造EPC项目,至少包含中蒙医院换热站新增总制热量7.65MW大温差换热机组、电力北站新增总制热量12.2MW大温差换热机组,换热站原有部分设备迁改及拆除、相关管道迁改及连接、部分设备利旧(二次网循环泵、补水泵、变频器),新增一网变频泵、一网电动调节阀、热量计、部分电控设备,换热站土建装修改造、保温恢复、设备标识标牌、介质流向及数据上传等的设计、供货、施工、安装、调试、试验及检查、试运行、培训等方面,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
3.2专项条件:投标人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3.2.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设计乙级资质和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2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设备生产厂家须具有(合同签订日期2018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至少3份单套容量12MW及以上冷热水机组或热泵供货合同业绩(附合同关键页扫描件)。
3.2.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或注册的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证书并提供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
(1)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并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
(2) 联合体提供的资质须满足招标文件资格条件的要求;
(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全流程电子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按规定的时间,登陆电子商务平台进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4.2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获取时间:2021年9月17日 9:00 时起至2021年9月22日 17:00 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