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队取暖用煤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某部队取暖用煤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
招标编
招标内容:采购供暖用煤
交货期:按合同约定指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必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并提供相关产品的检验报告。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 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 网》 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 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招标文件 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4.3 招标人 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或登记。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 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11日09时00分。
5.2 由招标人 在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开标室六 组织远程解密、远程在线开标。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远程开标的“不见面开标方式”依法组织开标活动。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提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投标人应查阅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远程异地开标操作手册》,熟练掌握远程投标、远程解密操作规范和方法。
5.4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应当拒收。
省 对上述递交、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的操作进行时间记录并可下载。
6、
邮 箱:qhjm61841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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