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中烟工业 根据采购需求,委托 就江西中烟工业 广丰卷烟厂异型烟“国瓷”透包和透条改造项目(招标编号:ZKGSF(ZB)- 20213242)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项目概况:
1.1 招标内容:江西中烟广丰卷烟厂为满足新产品异型烟生产需求,促进企业科技进步,缩减劳动密集型的生产作业方式,拟将现有CH(YB55)、CV(YB95)两个辅机分别进行技术改造,同时对现有的人工包装工序实现自动化的可行性进行技术分析和方案储备,以实现在满足手包产品工艺标准的前提下取代纯手工作业的生产模式,提高工作效率,提升产品质量,降低人工劳动成本,同时提升江西中烟卷烟工业企业在行业内的异型包装自动化总体水平。(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2 项目预算: 340万元;自筹,已落实;
1.3交货期(工期):90天;
1.4 质保期:自交付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一年;
1.5现场勘查:投标人可自行前往江西中烟赣州卷烟厂设备现场勘探设备状况。
2.投标人资格条件:
2.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2投标人须为中国烟草机械零配件交易监管网(以下简称“交易监管网”)的网上交易供应商;
2.3 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并承诺就本项目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4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5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不处于被责令停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被宣告破产、财产被接管、冻结等状态,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投标资格条件的情形;
2.6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人等记录名单;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备注:
①根据中国烟草总公司对行贿供应商实施禁入措施的相关文件规定,被列入烟草行业“黑名单”期限内的行贿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的其他单位,均不得参加烟草行业新项目的采购活动,其投标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对评标结束后被列入“黑名单”的投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签订合同资格;对已签订合同后被列入“黑名单”的中标人,将对其采取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处理措施;
②在招标过程中,招标人还将会同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烟草行业“黑名单”外的投标人是否存在行贿行为记录,对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存在行贿行为记录且应当按照中国烟草总公司对行贿供应商实施禁入措施相关文件规定执行的,其投标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
3.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
4. 招标文件售价:本招标文件售价为每份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1年10月9日上午09:30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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