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府二期供热设施配套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超声波热量表(户表)/电磁阀(无线无线温控阀)/智能控制器(室温智能控制器)/球阀(测温)/ 共计1632套;数据集中器38台。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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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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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声波热量表(户表)采购 |
滕州市祥云奥体华府二期供热设施配套建设项目超声波热量表(户表)(含表用配对温度传感器、积分仪)、电磁阀(无线无线温控阀)、智能控制器(室温智能控制器)、球阀(测温)1632套;数据集中器38台采购;集抄系统调试、数据上传。(清单详见招标文件) |
2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超声波热量表(户表)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2)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3)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4)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华电集团“D”级供应商(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3.投标人提供的超声波热量表(户表)应具有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投标人必须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测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业绩要求:2016年1月1日至今期间具有供货业绩不少于3项,且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业绩是指:超声波热量表(户表)温控一体化供货业绩);业绩清单表后需提供合同复印件(体现合同双方、合同范围、服务内容、合同规模、质保期后使用评价良好的资料等主要信息,资格审查时,不提供合同证明材料的业绩不计入合格业绩数量)。
5.财务要求:招标人不接受连续两年(2019年、2020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两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但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投标人为代理商的,请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厂商(进口设备要求获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授权。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1-09-13 16:55到2021-09-20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1-09-13 16:55到2021-09-20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