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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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151.6万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新津区2020年省级高标准农田示范试点项目施工标段 补遗(01)号 致各潜在投标 |
变更为:
2.2.4(4)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10 分) | 企业类似业绩(10分) | 满足资格审查业绩要求得10 分。 注: 1.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或完工证明(已完成业绩提供); 2.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提供多种证明材料的,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确定投标人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是否有效。 |
2、其余不变,按招标文件执行。
2021年0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