藁城区中水余热利用及附属工程和城区供暖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藁城区中水余热利用及附属工程和城区供暖改造项目勘察设计 已由 石家庄市藁城区行政审批局 以 藁行审批复(2021)01-1490023号 批准建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1)建设内容:在兴华路和廉东大街西南角新建一座供热站(约占地2000㎡),并沿廉东大街修建附属设施;城区内部分供热区域供热设备更新改造
(2)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勘察和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各阶段的全部勘察设计工作及配套服务
(3)勘察设计服务期限:30日历天
(4)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相应能力;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2.1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工程设计热力工程乙级和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行业工程设计变电工程丙级和电力行业工程设计送电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
2.2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2.3勘察
2.4设计
2.5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为准。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成员数量不超过 2 家(含 2 家)。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5)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4.2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1年09月13日0:00至2021年10月08日10:00 (北京时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10月08日1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