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国道G234兴隆至阳江公路沙河桥养护工程石家庄段施工监理 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关于国道G234兴隆至阳江公路沙河桥养护工程方案的批复》冀交公路《2021》23号 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关于国道G234兴隆至阳江公路沙河桥养护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冀交公路《2021》273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省厅补贴,出资比例为 100%,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石家庄市行唐县与保定市曲阳县交界处,国道G234兴隆至阳江公路沙河桥,拆除旧桥后于原址重建一座全长1320米大桥(其中石家庄段桥长330米、保定段桥长990米),上部采用44孔30米预应力连续小箱梁,下部采用柱式墩台钻孔灌注桩基础。桥梁两侧引道全长475米(石家庄段长237米,保定段长238米),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
2.1.1本次招标为:国道G234兴隆至阳江公路沙河桥养护工程石家庄段施工监理
2.1.2监理服务期:36个月;其中:施工期(含施工准备期)12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10月。
2.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 国道G234兴隆至阳江公路沙河桥养护工程石家庄段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阶段、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共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告附件1中所述资质和业绩要求,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监理的能力。
3.1.2其他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不含 ),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2018年9月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本项目监理和施工同时进行招标,如投标人与施工中标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则视为自动放弃监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备注:(1)参加石家庄市 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 平台( /u/cms/com.ggzyjy.www/201910/301505541dbs.exe">【工程交通】(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05.1640 ”才能够打开招标文件查看。技术支持
(2) 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相关资料,未下载或未全部下载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相关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1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 9 月 30 日14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 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2.2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 9 月 30 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将纸质投标文件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