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0702-2140CITCWH21
本招标项目已由湖北中烟工业 鄂烟工董决[2020]35号文批准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武汉卷烟厂共有三套除尘系统,分别为制丝精品线除尘系统、制丝高档线除尘系统,卷包车间除尘系统。三套除尘系统分布在厂区联合工房3区北侧二层、3区南侧二层、6区二层。本项目需要依据《YC/T384烟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中关于设备运行安全管理的要求,增设泄灰运行检测报警装置以及除尘器进出风口温度监控报警装置。
1.2采购内容:
本项目拟为武汉卷烟厂三套除尘系统增设103套泄灰运行检测报警装置和72套除尘器进出风口温度监控报警装置,投标人须完成设备的采购、供货、运输、卸货、保管、就位、接线、上电、调试、软件安装和试运行,并最终通过检测、验收,同时负责技术服务与系统的培训交接,提交详细的过程文档及与技术规格一致的图表、资料,质量保修期内的售后服务等与本项目有关的全部工作。采购内容如下,具体技术及商务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内容。
本项目共一个标包,中标供应商为1个,总价不含税最高限价为926300元。
1.3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所有货物、服务交付并改造验收合格、质保期满之日前有效。
1.4交付期限:接到招标人通知后4个月内完成设备到货、安装、调试;
1.5免费质保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不少于两年。
1.6交货地点: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湖办事处环湖路51号武汉卷烟厂动力车间。
2.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2.1一般条件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2.1.3参加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无失信惩戒等信息;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不存在行贿行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破产、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状态,有非法经营、诈骗、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记录,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2.1.4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或招标人禁止参加企业采购活动且在禁止期内。
2.2特殊要求:无。
3.其他事项
3.1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参加采购活动中,被刑事判决、刑事裁定或党政纪处分决定认定有行贿行为的情形,应实施禁入管理。对行贿供应商的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湖北中烟工业 系统新的采购项目。以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生效的时间为准。
3.2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与招标人、其他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向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将根据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工作要求执行处理。
3.3其他: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1年9月8日至2021年9月13日。
4.2.投标人应先在中国通用招标网免费注册,注册完成后请按照网上操作流程预览和购买招标文件。中国通用招标网技术支持 4.3.购买流程:投标人先在中国通用招标网电子招投标平台招标文件获取一栏中对应的项目(标)下填写招标文件购买申请,然后通过网银方式在中国通用招标网支付标书款,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4.4.发票领取方式:需要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付款成功后投标人可在中国通用招标网电子招投标平台自主下载电子发票;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请投标人按照中国通用招标网电子招投标平台要求,正确填写、提供开票所需材料信息,在开标时领取发票。 4.5.出售标书联系电话:010-63348443,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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