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部水电专业2021年8月采购计划(2021年供水电第19批) 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物资计划 [2021] 1221)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 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委托,成都西南铁路物资 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供电部水电专业2021年8月采购计划(2021年供水电第19批)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物资品种、包件划分、数量规格、交货时间地点等见招标项目物资明细表(见附件2)。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依法纳税,具有投标货物生产或经营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为一般纳税人,能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2投标人资质、业绩等要求
3.2.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销售、供应资格的制造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以附件中各包件商务资格条款和技术条款要求为准。)
3.2.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应提供有效期内的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的证明文件。若生产企业在中国境外,有关证明文件为复印件时,应提供由当地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文书。投标人应提供有效期内的ISO14000环境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证明文件。若生产企业在中国境外,有关证明文件为复印件时,应提供由当地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文书。(以附件中各包件商务资格条款和技术条款要求为准。)
3.2.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本次招标产品的生产供应能力,具有与生产规模相应配套的设备。(以附件中各包件商务资格条款和技术条款要求为准。)
3.2.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出具税率为13%增值税专用发票。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未被冻结,近两年无连续亏损。应提供近两年经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等,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以附件中各包件商务资格条款和技术条款要求为准。)(财务能力证明材料有时间要求的,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的,以成立时间开始据实提供)
3.2.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应提供本次招标产品或同类产品经国家批准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试验报告)。投标人应提供至少3份铁路、机场、地铁等大型公共交通项目、国家电网公司使用单位出具的本次招标产品运行状况良好的运行业绩证明。(以附件中各包件商务资格条款和技术条款要求为准。)
3.2.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近两年不少于3个本次招标产品或同类物资(设备)在铁路、机场、地铁等大型公共交通项目、国家电网公司的生产供应经验,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复印件(新产品除外),新产品应出具相应证明,如通过国铁集团(原铁道部)、各集团公司(铁路局)组织的技术评审资料、省部级以上技术鉴定部门出具的成果评审意见或鉴定证书。(以附件中各包件商务资格条款和技术条款要求为准。)
3.2.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履约、信用情况良好,须提供“信用中国”官网查询结果截图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以附件中各包件商务资格条款和技术条款要求为准。)
3.2.8其他要求:以附件中各包件商务资格条款和技术条款要求为准。
3.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第2包接受制造商(以附件中各包件商务资格条款和技术条款要求为准)。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本项目采用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招采系统)进行线上公开招标。 供应商可通过国铁采购平台“帮助中心”或人工客服,查询或咨询注册、CA数字证书申领和电子招采系统使用等问题。
未按要求注册、申领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参与电子招采系统投标报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4.2招标文件发售期:从2021年9月7日起至9月13日12时00分止。招标文件公开出售,每包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3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发售期内,投标人登录国铁采购平台选择报名参与的项目包件,线上提交 经核验通过后,投标人登录电子招采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招标资料。同时,报价人须将《供应商报名信息表》(附件1)的扫描件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850150645@qq.com),电子邮件主题格式为“报名,项目批次,公司简称,包件号”,在银行回单用途栏填写“标书费,项目批次,包件号,专工名称(李思琴)”。
4.4投标人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各包件的投标保证金数额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将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回单上传至电子招采系统的保证金缴纳凭证处。银行回单用途栏填写“保证金,项目批次,包件号,专工名称(李思琴)”。
投标保证金缴款账户与购买投标文件的账户须相同。
4.5未按要求报名、购买
4.6报名或递交投标文件不足3家的包件,自动流标。
五、投标文件递交
5.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
5.1.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采系统进行线上公开招标,投标人须使用电子招采系统的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5.1.2投标人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采系统传输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1.3投标文件线上电子版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9月28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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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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