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医专运动设施升级改造项目已具备施工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 2.建设 5.计划工期:30天。 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及以上。 二、投标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必须提供下述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2、单位介绍信和法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人必须出席开标会。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提供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开标时间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必须提供有效身份证原件、开标当月前六个月及以上且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原件和本企业职工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及开标时间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 4.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为复印件,企业资质情况可通过扫描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的二维码查询)。 5.拟派 6.外埠来赣施工单位还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原件或根据 《关于外省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通知》要求办理的企业信息登记并已审核通过的,可提供江西省住建厅官方网站(住建云)“省外进赣企业登记”查询截图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投标承诺函原件。 8.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原件。 注:1.签到时以上所有材料须提供清晰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 三、各投标人携带好资格条件所要求的资料,在开标截至时间前到上饶市信州区志敏大道399号(江西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综合楼508室)进行纸质签到,签到完成即为报名成功,逾期不予受理。 四、招标人定于2021年9月14日9时00分在上饶市信州区志敏大道399号(江西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综合楼508室)依法进行公开招标,本次采取随机抽取形式确定中标人,并根据开标结果发出中标通知书或未中标通知书。 五、开标程序 1.开标会开始,宣布开标会纪律和开标会有关事项; 2.按投标人签到顺序编号,投标人签到序号即为本次开标会编号。 当投标人超过30家时,采用摇号机随机抽取30个备选投标人(递交投标材料的投标人未超过30家的,所有投标人均作为备选投标人),不排序。未入围30的投标人可以退场。 3.宣布所有备选投标人的承诺报价;响应要约价的为有效投标报价;未响应的投标无效,其投标文件退回。 4.开标时,当有效投标报价的备选投标人不足3个时,本次招标失败。 5.招标人从已随机编号的有效投标报价备选投标人中随机抽取15家投标人,不排序。剩余的有效投标报价备选投标人作为侯补投标人。 6.现场查验随机抽取产生的15家投标人的《投标申请人的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开标时,投标人未当场、当时、当众提交有关证书原件或材料原件的(已注明复印件的除外),作为自动弃权。 7.当现场相关证件(证书)查验出现未按规定提交有关证件(证书)原件时(已注明复印件的除外),招标人应当按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处理,其投标文件退回;再在剩余的侯补投标人中随机抽取补足15个投标人,并验证,以此类推。 8.随机抽取中标人或者中标候选(排序)人;招标人在开标现场从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中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第一次随机抽取的编号所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一中标排序人即为中标人。 9.招标人当场宣布中标人。 10.招标人宣布开标会结束。 六、其它要求: 1.投标人中标后,招标人对中标人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进行调查,若中标人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中标资格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2.投标人中标后未履行合同约定行为的,上报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3.按饶府办【2011】20号文件规定,投标人中标后必须提交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4.按饶建发【2018】30号文规定,施工企业必须执行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打卡管理规定。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付款方式: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经结算审计后,支付结算审计价的60%,剩余40%在结算审计报告出具后的第二年开始支付,每年支付10%,至付清。 7.中标单位在中标公示期结束后2日内须提供本项目中的主要材料“硅PU”的品牌及样品至招标人,待招标人确认所提供的硅PU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后方可签订合同。项目完工后,由业主现场对硅PU抽样送第三方检测单位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进行验收(检测费用已包含在项目总价中)。 8、疫情期间参与投标活动特别事项:(一)、因目前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为减少人员长时间聚集且有序地开展 活动,参与本项目的各投标单位务必佩戴口罩,由各投标单位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