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企事业单位; 2、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承诺函) 3、具备烟用香精香料生产经营资质或能力;申请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及服务保障能力;(须提供承诺函) 4、申请人2018以来,连续三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不足三年新设立企业自注册之日起);(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5、申请人2018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无违反烟草专卖相关法律法规行为记录;(提供书面承诺) 6、申请人在劳动保护、产品质量安全、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及烟草行业规定要求;(提供书面承诺) 7、申请人具有产品安全性自主检测能力。(提供书面承诺) 8、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须提供承诺函)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被列入烟草行业“黑名单”及招标人不良行为供应商数据库并处于禁止期限内被列入烟草行业“黑名单”及招标人不良行为供应商数据库并处于禁止期限内,或是禁止期限内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不良行为直接责任人(行贿人)任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作为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 (5)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追溯)开始生效的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中供应商存在行贿行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工程建设和信息化采购拟委任的项目经理等)。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