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铝中州铝业 4#焙烧炉除尘提升改造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河南省焦作市
一、招标条件
本 中铝中州铝业 4#焙烧炉除尘提升改造总承包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中铝中州铝业 4#焙烧炉除尘提升改造总承包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中铝中州铝业 4#焙烧炉除尘提升改造总承包
2.1项目
2.2项目类型: 工程总承包
2.3项目概况:中铝中州铝业 4#焙烧炉除尘提升改造总承包
2.4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中铝中州铝业 4#焙烧炉除尘提升改造总承包
3.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能力;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境工程 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冶金行业 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的施工能力,承担施工部分的单位应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规定: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个,需共同签署联合体协议。
(2)联合体成员的设计单位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境工程 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冶金行业 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联合体成员的施工单位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近三年 应具有类似已完成项目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
3.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6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较大或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环境污染事件、员工职业健康事故和质量事故情况,且12个月内未发生安全工亡事故,提供承诺函;
3.7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shixin.court.gov.cn)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1-9-3 12:00至2021-9-10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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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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