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 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8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综合评定打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应在接到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 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1年9月6日8时30分至2021年9月10日16时00分登录长春市 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 网查询相关信息。 4.2有意向 4.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0月8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十楼开标一室。并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春市 网凯利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在开标现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现场进行解密。因受疫情影响,为响应政府号召,避免引起病毒传播,本项目采取远程视频会议开标形式。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未持企业CA锁,或因企业CA锁原因未能进行现场解密的,其投标无效。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保证金: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需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大写)伍万元整的投标证金,保证金必须从申请人基本账户转出,保证金交纳银行:
5.4投标保函:投标人也可采用长春市公共资源凯利招投标交易平台嵌入的电子保函服务功能。如采用此种方式,保费应通过投保人(投标人)基本帐户进行支付(依据长公管委办【2021】19号文件《长春市 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6.1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6.2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
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30日上午11:00时,以金额到账时间或投保成功时间为准,逾期办理将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