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 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按照吉林省相关文件要求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 “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8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规定》(试行) 的 通知》(吉建质〔2014〕9 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为 D 级监理企业暂停其承接新的监理业务。
3.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项目总监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活动,并现场 核验身份【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总监现场出示身份证原件, 委托代理人(如有) 还须现场出示授权 委托书原件】。综合评定打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项目总监应在招标代理公 司
3.11 本次项目采取兼投不兼中原则,各投标人可对本项目任意1个标段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注:按照《关于疫情期间加强 管理工作的通知》(长公管委办〔2021〕21号)要求,疫情管控中高风险地区企业、单位或个人参与长春市 ,可委托长春市其他企业、单位或人员,携带由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参与投标活动。在长春市设立 的企业、单位, 可通过授权委托书参与投标活动。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有发热等症状及与确诊、密切接触人员有接触的,不得参与项目的现场开评标活动。进入交易场所人员应当携带居民身份证,做好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配合交易场所工作人员做好扫码测温、实名登记等防控工作。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须递交《投标人疫情管控承诺书》,格式自拟。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 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 自 2021 年 9 月 6 日 8 时 30 分至 2021 年 9 月 10 日 16 时 00 分登录长春市 网—长春市凯利 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 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 资源交易网查询相关信息。 4.2 有意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 年10月8日13时 00 分,递交地点为长春市 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 10 楼开标1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 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 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 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 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 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 八条进行处理。 7.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