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咸阳市彩虹一路跨渭河大桥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已由咸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以咸行审批复【2021】141号批准建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2.1建设
2.2工程规模:本项目全长约1600米,桥梁总长1099米,规划道路彩虹一路红线宽度36.5米,道路拓宽至50米,规划道路段家路红线宽度50米,道路拓宽至56.5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设计时速50km/h,建设规模为双向6车道。建设内容包含桥梁工程、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监控工程、交通工程及附属配套设施等。
2.3项目投资总额:约145000.00万元(其中本次招标估算约101700.00万元)
2.4计划工期:990日历天。
2.5标段划分:标段
2.6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该项目的EPC总承包,包含建设红线范围内设计、采购、施工。设计范围:包含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BIM的建模及应用;施工范围:建设桥梁、道路、给排水、消防、照明、监控及其他配套附属工程施工图设计范围全部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同时承担相关协调工作。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同时具备下列资质要求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能力。 设计资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或市政行业(燃气、轨道交通除外)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桥梁工程、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 3.4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项目。 3.5申请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需在陕西建设网“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发布平台”录入信息。 3.6申请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需分别具有近8年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长度大于1000米的桥梁工程,业绩需在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网”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录入信息或【全国 平台的中标公示和合同】为准。 3.7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8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申请时必须出具合法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应具备上述申请人资格规定的相应资质及要求。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限7家;申请人数量不足7家时,变更为资格后审。 5.投标确认时间 投标确认时间从2021年09月06日00时00分至2021年09月11日00时00分。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请于2021年09月06日00时00分至2021年09月21日00时00分从《全国 平台(陕西省·咸阳市)》( /)下载资审文件。 6.2请于2021年09月06日至2021年09月1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7:30时,持单位介绍信、网上投标确认单、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和社保机构出具的经办人近3个月社保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到西安市南二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10层大厅标书发售处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09月22日09时00分,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陕西省 平台》、《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和《三秦都市报》等媒介上发布。 9.
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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