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手术室PDA采购项目(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阳光招采 (网三、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3.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4.逾期未完成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或未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如需)的,采购代理机构( )将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
5.凡是购买了采购文件但决定不参加磋商的潜在供应商,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_3_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参与磋商的供应商不足3家而进行重新采购的,未予书面通知的潜在供应商将可能被限制重新参加该项目的采购。
6.说明: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或样品的,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目前因新冠疫情导致的交通不便及进入办公场所必需的验码、测温、登记等因素导致的时间延误,合理安排行程以保证按时抵达开启场所并递交投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3.项目
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