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剑阁县清江教育园区建设工程项目-幼儿园及附属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剑发改发【2018】3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剑阁县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2017年中央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600万元;2017中央政府债券资金680万元; 2017年中央和省级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650万元;2017年义务教育奖补资金70万元;其他资金及自筹资金2500万元(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剑发改发【2018】36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R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同方建设咨询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
2.2建设 可容纳15个班的幼儿教学楼、综合楼、食堂、门卫值班室等园舍,总建筑面积为7500平方米;户外活动场地、园区道路、绿化、园区文化、安防、给排水管网等相关附属工程及设备购置等. 2.4 项目投资估算:4500万 2.5监理服务周期:施工工期+监理缺陷责任期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清单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的监理工作 2.7标段划分:一个监理标段 2.8质量目标:达到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国家住建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近 3 年(限定在3年以上)(多项选择:?已完成 □新承接 □正在监理)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公共建筑工程监理业绩。 □无业绩要求。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房屋建筑工程)执业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__9 _月__26_日_09__时_30__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企业数字证书制作的加密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