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能源集团城市燃气 项目杭州市临安区浙能天然气 天目山镇LNG气化站LNG储罐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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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临安区浙能天然气 天目山镇LNG气化站LNG储罐采购项目的招标人为杭州市临安区浙能天然气 ,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的投标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招标人为杭州市临安区浙能天然气 (委托为代理单位) 。
现将本次招标内容和投标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内容
1.1招标项目名称:杭州市临安区浙能天然气 天目山镇LNG气化站LNG储罐采购项目。
1.2本次招标内容包括:临安天目山镇LNG气化站20m³立式LNG储罐2台及附属设备供货、现场卸货组装、调试及售后服务。
1.3采购清单如下: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低温液体(LNG)储罐 |
P设计=0.88MPa P工作=0.8MPa 有效容积:20m3 |
台 |
2 |
非应变强化 |
1.4供货招标人指定的供货地点并负责卸至地面(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范围内)。
1.5供货周期: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20天内。
二、投标资格条件
2.1资质要求: 2.1.1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制造商; 2.1.2投标人必须具有以下其中一种许可证: ①发证日期为2019年5月31日<含>之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容器)》,含固定式压力容器。 ②发证日期为2019年6月1日<含>之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含压力容器制造。 2.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一年内(2020年9月1日以来)须具有单个20m³及以上规模LNG储罐供货业绩不少于10台(提供相应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至少需提供首页、签字盖章页以及体现合同供货范围内容的页面)。 2.3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企业未处于破产状态,或财产未处于被接管或冻结状态,且未处于限制投标期内; 2.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购买招标文件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未取得“”用户名和密码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单位登记手续。具体登记办法可详见“→客服中心→投标人注册流程”。
2、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21年9月3日9:00至2021年9月10日17:00
3、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支付方式:平台支付。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9月27日9:30。
2、投标文件递交通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并采用“不见面”方式在线开标。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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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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