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湾镇、大塘镇暨韶关循环经济环保园供水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项目 1.2 项目业主:韶关市曲江区供水管理处 1.3项目批准部门:韶关市发展和改革局 1.4 项目批准文号:韶发改农经【2021】3号 1.5 项目代码:2102-440222-04-01-565672 1.6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曲江区人民政府统筹 1.7 1.8 2.工程概况、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工期和质量 2.1 工程概况 2.1.1 建设 2.1.3 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约6378.2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41143851.98元,监理费约815100.00元。 2.2 招标范围 2.2.1 招标范围:监理:项目建设实施全过程施工监理(含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竣工结算阶段和保修阶段监理)。 2.2.2 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2.3服务期限和服务标准 2.3.1服务期限:监理:监理服务期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计,至本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且本工程结算金额经政府主管部门审定且双方的责任义务履行完毕时止。 2.3.2服务标准: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资格资质要求 3.2.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2.2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投标人必须是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的独立法人。 3.2.3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有以下情形的,本次招标予以认可: (1)由国家住建部核发的资质,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2)投标人提供了2020年7月1日前由国家住建部已受理的资质延期申请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资质有效期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3)由广东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有限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4)由外省各级住建部门核发资质证书、投标人提供所在省、地级市住建部门印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自动顺延或推迟办理延期业务的通知),证明在开标日继续有效的。 3.3.相关人员要求 3.3.1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应持有国家住建部印发的有效注册证书,其担任总监理工程师职务的其他在施(包括已中标未开工、已开工未竣工)建设工程项目不得超过2个(含2个)。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现阶段有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职务的,须得到任职项目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后方可担任本招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3.2投标人与其拟派往本项目监理机构的所有人员之间必须具备合法、唯一的劳动聘用关系。拟派人员中具备注册执业资格的,其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保持一致。 3.3.3投标人与其拟派往本项目管理机构的所有人员之间必须具备合法、唯一的劳动聘用关系。拟派人员中具备注册执业资格的,其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保持一致。 3.3.4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人员的各类资格证书、岗位证书有以下情形的,本次招标予以认可: (1)由国家住建部或其授权的组织(机构)核发,有效期于2020年1月20日至6月30日期间届满的; (2)由广东省各级住建部门或其授权的组织(机构)核发,有效期于2020年1月20日至6月30日期间届满的; (3)由外省各级住建部门或其授权的组织(机构)核发,有效期于2020年1月20日至6月30日期间届满、但提供了所在省、地级市住建部门或其授权的组织(机构)印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自动顺延或推迟办理延期业务的通知)的。 3.4 禁止投标条款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信用中国”网站( )发布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列为失信惩戒对象的。 3.4.2 招标人拒绝以下名单中的单位参加本次投标: 序号 单位名称 拒绝原因 1 科设勘察设计 为本招标项目的设计单位 2 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3 华睿诚项目管理 为本招标项目的造价咨询单位 4 核工业广州工程勘察院 为本招标项目的勘察单位 5 中榕规划设计 为本招标项目的可研编制单位 6 广东省惠湾工程咨询 为本招标项目的施工图审查单位 3.5 其他要求 省外企业及其拟派往本项目管理机构的所有人员均须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3.6 异地来韶投标的人员,根据当地疫情防控做好相关防控要求。 4.投标报名 4.1 本次招标实行网上报名和电子投标。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网上报名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投标人须登录韶关市 一体化平台( ),使用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于电子投标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完成电子投标。投标人可登录韶关市 一体化平台( ),在【交易指引】栏目中建设工程交易中下载《韶关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代理机构操作指南V1》(附件2),了解网上报名操作流程。 4.2 只有申领了数字证书(CA)并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中完成企业信息数据入库的投标人,方可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和电子投标。 首次在韶关市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持企业相关资料到韶关市 办事大厅办理数字证书(CA)及入库事宜。投标人可登录韶关市 一体化平台( ),在【建设工程交易】—【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办理数字证书(CA)公告》《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企业办理入库公告》《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注册及企业信息变更操作指南》,了解具体办理方法。 已入库企业的有关信息(如单位名称、基本账号、资质、人员等)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相应变更。投标人未及时变更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3 投标保证 4.3.1投标人须缴纳金额为人民币15000元整的投标保证。 4.3.2 投标保证的形式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担保两种,由投标人自主选择。 (1)采用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报名完毕后,即可在系统申请缴纳投标保证金,获取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投标人须于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从其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转账到指定的缴纳账号。逾期到账的、从非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的,其投标无效。 (2)采用投标保证担保的,投标人应提交有效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必须于投标保证担保上传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按照建设工程交易系统的要求制作和上传银行保函电子文件。银行保函原件连同投标文件一并现场递交。逾期上传的、未递交原件的,其投标无效。 温馨提醒:1.投标人采用投标保证担保的,为避免在评标过程中因有效期发生争议,建议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有效期设置为较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延长不少于20个日历天。 4.4 若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正确完成网上报名、电子投标、缴纳投标保证的,其投标无效。 5.招标文件的获取、提问和答疑 5.1 招标文件随本公告一并公开发布,投标人可登录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login)或韶关市 一体化平台( )免费下载。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报名完毕后,即可在系统内免费下载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等资料。 5.2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等资料有疑问,应在提问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提出问题。未在指定时间前、未采用指定方式提出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招标人在提问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后3日内,一次性对收到的所有问题作出答复,并形成答疑(或修改)公告在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