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
正安县22号路市政道路(一期)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招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正安县22号路市政道路(一期)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招标(项目名称)已由正安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正发改审批(2021)138号、正发改审批(2021)14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正安县城乡建设投资 ,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和单位自筹资金并已落实(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本项目起点与西门加油站至北郊湖道路连接,桩号K0+265.004与规划道路相交;重点位于殡仪馆门口,与桐乡北门连接道路全长为522.75m,路宽15m、设计速度20km/h、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路面为沥青混凝土路面。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管网工程等基础设施。
2.2建设
2.4 建设工期:6个月
2.5招标范围:本项目规划总图中招标人指定承包人实施的全部拟建建筑物及配套附属工程的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采用联合体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和岩土工程专业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3.3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能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需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协办方权利义务,牵头方为施工单位,协办方为勘察和设计单位。联合体投标的:由具备本公告3.1款规定资质条件的勘察、设计、施工企业间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投标的应签有《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工程总承包牵头企业对工程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工程总承包牵头企业按照合同规定对建设单位负责,联合体各成员企业,按照合同规定对牵头企业负责,联合体各成员企业不能免除工程总承包牵头企业的合同义务和法律责任,工程总承包牵头企业和各联合体成员企业作为联合体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4、投标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免费发布,招标文件、图纸、澄清答疑文件、投标保证金虚拟子帐号等招标相关资料自 2021 年09月 02 日起在遵义市 外网( /)下载、获取,无论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单位全部知晓已经公开发布的所有事项。
4.2各潜在投标人请于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4小时前(若截止时间延期相应顺延),登录遵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网址http://220.197.200.182:88/ZYHY/)。
4.3电子招标文件费免费发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09月28日13时30分,上传至遵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网址http://220.197.200.182:88/ZYHY/)。
5.2 截止时间后系统自动停止接收投标文件。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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