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城市城南体育中心(游泳馆工程)已由江苏省盐南高新区经济发展和科学技术局以 盐南经科审【2020】6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盐城市城南新区开发建设投资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室内装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
2.1.2建设规模:游泳馆总建筑面积约43000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本室内装饰工程建安总投资约3695万元。
2.1.4工期要求:10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9月21日,竣工日期:2021年12月30日。
2.1.5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城南新区体育中心游泳馆室内装饰工程的施工专业承包,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保留调整招标范围的权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有效期内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1.3.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以来(含2018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投标
上述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 3.1.4.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盐南高新区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1、10.1.2所列的失信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的。 (3)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
(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 (6)发生盐住建招【2020】4号文规定的被停止、暂停盐城市范围内投标资格的安全生产事故,且在停止、暂停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2
3.2.1
3.2.2.其他要求: 3.2.2.1.
①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③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 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 收记录等验收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约定行政主管部门、招标投标交易机构信息系统中
本项目招标文件
3.2.2.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
3.2.2.3. 本工程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施工时按现场管理规定要求配备到位。 3.2.2.4. 投标
3.3.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
3.6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履约不良记录,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慎重选派项目人员,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是指: 2021 年9月1日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文件正文PDF附件: 招标文件文字部分.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