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2021年第一次 物资线下招标
流标项目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 招标项目已由相应政府发展部门同意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项目单位自筹、银行贷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 项目的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人委托国网青海电力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 就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2021年第一次 物资线下招标流标项目招标采购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招标范围
分标编号及货物名称见下表,详细内容参见招标公告附件1: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2021年第一次 物资线下招标流标项目招标采购货物需求一览表。货物需求一览表与技术规范中数量不一致时,以货物需求一览表为准。
分标编号 | 包号 | 分标名称 | 是否允许代理商投标 | 权重 | ||
技术 | 价格 | 商务 | ||||
WZ-QH2112-001 | 包1 | 001电缆及附件 | 是 | 45 | 45 | 10 |
WZ-QH2112-002 | 包1 | 002光缆及附件 | 是 | 45 | 45 | 10 |
WZ-QH2112-003 | 包1 | 003金具 | 是 | 45 | 45 | 10 |
WZ-QH2112-004 | 包1 | 004导地线 | 是 | 45 | 45 | 10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1 通用资格要求:
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
若投标人为制造商,设计制造过满足专用资质业绩要求的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同类型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在招标文件规定年限内的供货数量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同一包内存在不同类别的设备,则投标人须分别满足包内各类别设备的资格要求。
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工序的工艺文件、作业指导书,且能保证产品生产的需要。各个工序按工艺文件执行,并具有可追溯性。
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同时,投标人应具备对上述材料、元件和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验制度、检测手段和能力,和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的检测合格证明,并满足技术规范对外购外协组件材料第三人资质业绩和技术水平的要求。原材料组部件管理具有可追溯性。
所投产品须取得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各类试验报告均系针对具体型式规格产品的试验报告。
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出厂检测能力,包括试验场地、试验设备和试验人员。
本招标活动不接受贴牌代工的投标以及其他任何分包行为的投标。
投标产品不得选配缺陷责任期 发生产品质量问题 导致设备停运检修的组件材料制造商的产品。
按照《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规定,未存在因不良行为导致本批次暂停、取消或永久取消中标资格的。
投标人不得选配国家电网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和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的通报/公告》 中正在接受暂停中标资格、取消中标资格的制造商或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 原厂商的相应处理范围内的产品。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未提供有效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查询结果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 ,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黑名单” ,未提供有效“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结果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3.2代理商投标需要有原厂商的授权 。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9月01日至2021年09月06日,每日上午8:30时至下午17:30时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