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阳县灵山镇井儿峪村西北1.2Km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曲阳县灵山镇井儿峪村西北1.2Km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已由曲阳县发展和改革局、曲阳县行政审批局以曲阳发改审字[2021]38 号、曲行审招核字[2021]2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曲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资金来自省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拟对曲阳县灵山镇井儿峪村西北1.2Km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进行恢复治理,具体包括:土方工程、石方工程、砌筑工程、辅助工程、生态景观恢复工程,项目区恢复治理面积31103㎡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 EPC 工程总承包工作,包括本项目的勘查、设计(含预算编制)、施工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8-31 09:00至2021-09-06 17:00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同时具备地质灾害治理(防治)勘查乙级、地质灾害治理(防治)设计乙级、地质灾害治理(防治)施工乙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勘查、设计、施工能力。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 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列入“中国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4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2 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2.1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署联合体协议,协议中必须明确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参加投标;
2.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1.5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