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峡海上风电产业园及兴化湾海上风电场二期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三峡海上风电产业园及兴化湾海上风电场二期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已批准实施,实施资金来自自有资金,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项目的工作
2.2 招标范围
对福建三峡海上风电产业园及兴化湾海上风电场二期项目开展竣工财务决算审计,主要包括对基本建设项目支出和竣工财务决算报告(草案)的真实性、准确性、合规性进行审计等。
现场审计工作时间原则上预计为2021年11月1日到2022年1月20日,具体时间以招标人正式通知为准;投标人于2022年1月30日前完成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于2022年2月28日前完成审计报告(正式稿)并进入发文流程;适时对审计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并出具审计整改检查报告、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检查情况一览表,并在整改检查后一个月内,完成审计工作总结(含审计案例)、审计管理信息系统录入、审计资料归档和审计服务合同验收等工作。
如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引起审计进点时间较原定计划推后或中途暂停,以上相关工作节点时间相应顺延,中标人不得以上述原因提出变更、索赔或补偿。中标人应无偿、无条件配合招标人和审计项目所在地方政府对疫情防控所做的部署和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资质条件: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
②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
(2)业绩要求:
①公司业绩要求:近5年内(2016年8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具有独立承担风力发电和房建项目(两者需同时具备)工程结算审计和竣工财务决算审计业绩。
②拟投入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近5年内(2016年8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具有担任风力发电和房建项目(两者需同时具备)工程结算审计项目经理的业绩。
(3)投标人专业人员规模要求:
投标人企业应具有专职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人员不少于50人、注册造价师不少于30人。
(4)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 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财务能力(提供2019年-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9时整至2021年9月7日17时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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