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招标公告
项目
合同编
业 主 方: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新能源
受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的委托,就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新能源 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建设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业主方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下:
1.1项目概况
青海黄河水电公司新能源 现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在2017年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二级达标企业。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要求,深化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现计划创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
1.2招标范围及主要评审内容
1.2.1招标范围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新能源 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建设服务项目。
1.2.2主要服务内容包含以下:
1.2.2.1《依据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等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要求。对照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建设标准进行前期审查、诊断。
1.2.2.2 对于发现的不符合项、问题进行汇总,形成诊断报告并提出下一步整改提升方案。诊断报告及整改方案应结合我公司实际提出具体可行的整改措施。
编号 | 现场名称 | 现场 | 认证范围 | 现场人数 | 外部支持场所 | 支持人数 | 总人数 |
1 |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新能源 | 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中国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经济技术开发区 | 电子级多晶硅生产 | 480 | 青海芯测科技 | 22 | 502 |
备注: |
1.3 工
期1.3.1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完成管理人员沟通、资料收集、现场勘查等。
1.3.2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完成相关改进方案的编制工作,方案能够指导 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建设。
1.3.3在我公司所有整改工作按要求完成后,咨询单位在5个工作日安排人员进行现场验证指导并确保具备申报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评审条件。
1.4 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5 投标人资格
1.5.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标准化咨询业务等相关内容的企业。
1.5.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6 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五年内,指导过危险化学品企业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达标创建的企业并通过应急管理部的评审 。
1.7 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8 招标文件的获取
1.8.1发售时间:2021年8月31日~2021年9月6日 8:30~11:30,14:30~17:30
1.8.2发售
1.9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于2021年9月22日北京时间9: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送达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开标室。
1.10 其它
1.10.1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
1.10.2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 、营业执照 、本人身份证。
1.10.3 。
注:投标人无需现场报名,对本条规定的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
1.11 招标代理机构
1.11.1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异议
地
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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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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