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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南县2021年第11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日期:2021-08-30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平南县2021年第11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平国土公开出让 [2021]019号经平南县人民政府批准,平南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

平南县2021年第11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平国土公开出让 [2021]019号

经平南县人民政府批准,平南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位于平南县临江工业园、大成工业园、平南县武林镇丹竹产业园武林园区及平南县平山镇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19宗。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

序号

宗地编号

土地座落

土地来源

规划出让总用地面积(㎡)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

出让方式

出让

起始价(万元)

1

PN2021-016

平南县临江工业园区北二路地段

桂政土批函(8)〔2021〕15号

113070.24

工业用地

50年

挂牌

1525

2

PN2021-017

(D1-7)

平南县临江工业园区三支线道路地段

桂政土批函(8)〔2021〕15号

18628.92

工业用地

50年

挂牌

246

3

PN2021-018

(D1-6-1)

平南县临江工业园区三支线道路地段

桂政土批函(8)〔2021〕15号

32088.61

工业用地

50年

挂牌

433

4

PN2021-019

(E1-2-1)

平南县临江工业园区三支线道路地段

桂政土批函〔2019〕465号、桂政土批函〔2018〕168号

15427.21

工业用地

50年

挂牌

208

5

PN2021-020

(E1-8)

平南县临江工业园地段

桂政土批函〔2011〕173号、桂政土批函〔2019〕465号、桂政土批函〔2016〕595号

12086.68

工业用地

50年

挂牌

156

6

PN2021-021

(B5-5-1)

平南县临江工业园区北二路地段

桂政土批函〔2019〕465号、桂政土批函〔2018〕168号

23321.39

工业用地

50年

挂牌

315

7

PN2021-022

平南县临江工业园地段

桂政土批函〔2011〕173号、桂政土批函〔2017〕95号

6666.65

工业用地

50年

挂牌

86

8

PN2021-023

(I2-2)

平南县临江工业园地段

桂政土批函(8)〔2019〕87号、桂国土批函〔2015〕326号

23731.32

工业用地

50年

挂牌

320

9

PN2021-024

(M-1)

平南县临江工业园区四支线道路地段

桂政土批函(8)〔2019〕86号、桂政土批函〔2018〕807号

29815.17

工业用地

50年

挂牌

402

10

PN2021-025

(M-2)

平南县临江工业园区四支线道路地段

桂政土批函〔2018〕807号

26676.64

工业用地

50年

挂牌

360

11

PN2021-026

(4-2-1)

平南县大成工业园区大成大道地段

桂政土批函(8)〔2019〕84号

4209.16

工业用地

50年

挂牌

56

12

PN2021-027

(4-3-1)

平南县大成工业园区毛织园地段

桂政土批函(8)〔2019〕84号

8138.53

工业用地

50年

挂牌

105

13

PN2021-028

(4-6-1)

平南县大成工业园区毛织园地段

桂政土批函(8)〔2019〕84号

13164.00

工业用地

50年

挂牌

170

14

PN2021-029

(7-2-1)

平南县大成工业园区纵二路与进园三路交汇地段

桂政土批函(8)〔2019〕84号

8964.87

工业用地

50年

挂牌

116

15

PN2021-030

(8-1-1)

平南县大成工业园区纵二路与进园三路交汇地段

桂政土批函(8)〔2019〕84号

8555.77

工业用地

50年

挂牌

111

16

PN2021-031

(8-2-1)

平南县大成工业园区纵二路地段

桂政土批函(8)〔2019〕84号、桂政土批函(8)〔2019〕38号

6317.26

工业用地

50年

挂牌

82

17

PN2021-032

(8-3-1)

平南县大成工业园区纵二路与进园四路交汇地段

桂政土批函(8)〔2019〕38号

9456.25

工业用地

50年

挂牌

122

18

PN2021-033

平南县武林镇丹竹产业园武林园区

桂政土批函〔2016〕466号

217983.3

工业用地

50年

挂牌

2812

19

PN2021-034

平南县平山镇

桂政土批函〔2018〕372号

13877.30

工业用地

50年

挂牌

223

 

二、出让宗地规划要求

宗地编号

规划用地总面积(㎡)

规划建设用地性质

出让年限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

建筑控制高度

PN2021-016

113070.24

二类工业用地

50年 

≥1.00~<2.50

≥35.00%

≤20

≥2250

普通建筑及行政办公与生活服务设施用房24米,如有特殊工艺的设施建筑按工艺要求设置

PN2021-017

(D1-7)

18628.92

二类工业用地

50年 

≥1.00~<2.50

≥35.00%

≤20

≥2250

普通建筑及行政办公与生活服务设施用房24米,如有特殊工艺的设施建筑按工艺要求设置

PN2021-018

(D1-6-1)

32088.61

二类工业用地

50年 

≥1.00~<2.50

≥35.00%

≤20

≥2250

普通建筑及行政办公与生活服务设施用房24米,如有特殊工艺的设施建筑按工艺要求设置

PN2021-019

(E1-2-1)

15427.21

二类工业用地

50年 

≥1.20~<2.50

≥35.00%

≤20

≥2250

普通建筑及行政办公与生活服务设施用房50米,如有特殊工艺的设施建筑按工艺要求设置

PN2021-020

(E1-8)

12086.68

二类工业用地

50年 

>0.70~≤2.50

建筑系数:≥35.00%

≤20

≥2250

普通厂房及行政办公用房24.00米,如有特殊工艺的厂房按工艺要求设置

PN2021-021

(B5-5-1)

23321.39

二类工业用地

50年 

≥0.70~<2.50

建筑系数:≥35.00%

≤20

≥2250

普通建筑及行政办公与生活服务设施用房24米,如有特殊工艺的设施建筑按工艺要求设置

PN2021-022

6666.65

二类工业用地

50年

≥0.8~≤2.50

建筑密度:≥28.00%;建筑系数:≥35.00%

≤20

≥2250

普通建筑及行政办公与生活服务设施用房24米,如有特殊工艺的设施建筑按工艺要求设置

PN2021-023

(I2-2)

23731.32

二类工业用地

50年

>1.00~≤3.00

建筑系数:≥35.00%

≤20

≥2250

普通厂房及行政办公用房50.00米,如有特殊工艺的厂房按工艺要求设置

PN2021-024

(M-1)

29815.17

二类工业用地

50年

≥1.10~<2.50

建筑系数:≥35.00%

≤20

≥2250

普通建筑及行政办公与生活服务设施用房24米,如有特殊工艺的设施建筑按工艺要求设置

PN2021-025

(M-2)

26676.64

二类工业用地

50年

≥0.90~<2.50

建筑系数:≥35.00%

≤20

≥2250

普通建筑及行政办公与生活服务设施用房24米,如有特殊工艺的设施建筑按工艺要求设置

PN2021-026

(4-2-1)

4209.16

二类工业用地

50年

>1.20~≤3.00

建筑密度:≥35.00%;建筑系数:≥35.00%

≤20

≥2250

普通建筑及行政办公与生活服务设施用房24米,如有特殊工艺的设施建筑按工艺要求设置

PN2021-027

(4-3-1)

8138.53

二类工业用地

50年

>1.20~≤3.00

建筑密度:≥35.00%;建筑系数:≥35.00%

≤20

≥2250

普通建筑及行政办公与生活服务设施用房24米,如有特殊工艺的设施建筑按工艺要求设置

PN2021-028

(4-6-1)

13164.00

二类工业用地

50年

>1.20~≤3.00

建筑密度:≥35.00%;建筑系数:≥35.00%

≤20

≥2250

普通建筑及行政办公与生活服务设施用房24米,如有特殊工艺的设施建筑按工艺要求设置

PN2021-029

(7-2-1)

8964.87

二类工业用地

50年

>1.20~≤3.00

建筑密度:≥35.00%;建筑系数:≥35.00%

≤20

≥2250

普通建筑及行政办公与生活服务设施用房24米,如有特殊工艺的设施建筑按工艺要求设置

PN2021-030

(8-1-1)

8555.77

二类工业用地

50年

>1.20~≤3.00

建筑密度:≥35.00%;建筑系数:≥35.00%

≤20

≥2250

普通建筑及行政办公与生活服务设施用房24米,如有特殊工艺的设施建筑按工艺要求设置

PN2021-031

(8-2-1)

6317.26

二类工业用地

50年

>1.20~≤3.00

建筑密度:≥35.00%;建筑系数:≥35.00%

≤20

≥2250

普通建筑及行政办公与生活服务设施用房24米,如有特殊工艺的设施建筑按工艺要求设置

PN2021-032

(8-3-1)

9456.25

二类工业用地

50年

>1.20~≤3.00

建筑密度:≥35.00%;建筑系数:≥35.00%

≤20

≥2250

通建筑及行政办公与生活服务设施用房24米,如有特殊工艺的设施建筑按工艺要求设置

PN2021-033

217983.3

三类工业用地

50年

>0.80~≤2.50

建筑密度:≥35.00%;建筑系数:≥35.00%

≤20

≥2250

普通厂房及行政办公用房50米,如有特殊工艺的厂房按工艺要求设置

PN2021-034

13877.30

三类工业用地

50年

>0.90~≤2.50

建筑密度:≥35.00%;建筑系数:≥45.00%

≤20

≥2250

普通厂房及行政办公用房24米,如有特殊工艺的厂房按工艺要求设置

其他规划条件按规划意见书执行。

三、出让方式

以公开挂牌方式出让,按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的规定,设有底价,底价由平南县土地供应价格审查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

四、竞买人范围及其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自然人,除在平南县范围内仍拖欠土地出让价款和被认定存在闲置土地、囤地炒地、土地开发规模超过实际开发能力以及不履行土地出让合同的行为者及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该次出让活动。

(二)竞买人可以单独申请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必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

五、起始价、竞买保证金、加价幅度

序号

宗地编号

起始价(万元)

保证金(万元)

加价幅度(万元)

收取出让金标准

1

PN2021-016

1525

1525

10

成交价款的100%

2

PN2021-017

(D1-7)

246

246

1

成交价款的100%

3

PN2021-018

(D1-6-1)

433

433

1

成交价款的100%

4

PN2021-019

(E1-2-1)

208

208

1

成交价款的100%

5

PN2021-020

(E1-8)

156

156

1

成交价款的100%

6

PN2021-021

(B5-5-1)

315

315

1

成交价款的100%

7

PN2021-022

86

86

1

成交价款的100%

8

PN2021-023

(I2-2)

320

320

1

成交价款的100%

9

PN2021-024

(M-1)

402

402

1

成交价款的100%

10

PN2021-025

(M-2)

360

360

1

成交价款的100%

11

PN2021-026

(4-2-1)

56

56

1

成交价款的100%

12

PN2021-027

(4-3-1)

105

105

1

成交价款的100%

13

PN2021-028

(4-6-1)

170

170

1

成交价款的100%

14

PN2021-029

(7-2-1)

116

116

1

成交价款的100%

15

PN2021-030

(8-1-1)

111

111

1

成交价款的100%

16

PN2021-031

(8-2-1)

82

82

1

成交价款的100%

17

PN2021-032

(8-3-1)

122

122

1

成交价款的100%

18

PN2021-033

2812

2812

10

成交价款的100%

19

PN2021-034

223

223

1

成交价款的100%

竞买保证金须由竞买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汇入平南县 指定的银行账户(以银行进账单到账为准)。成交后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即转为定金,待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抵作成交价款不再退还;其他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可在3个工作日内退还,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

七、注意事项:

(一)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1年8月30日至2021年9月28日17时00分,到平南县 获取本次挂牌出让文件。

(三)参加竞买的申请人可于2021年9月20日至2021年9月28日17时00分,到平南县 提出书面申请。

(四)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28日17时00分,竞买保证金在成交后即转为定金。

(五)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以竞买保证金到账为准,平南县 将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2021年9月20日至2021年9月30日10时30分。

(二)挂牌

(三)

联系

报名竞买保证金汇到以下账户:

户  名:平南县

账  号:947712010111979467

 

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以变更公告为准。

 

平南县            平南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8月30日                 2021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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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ggggjy.gxgg.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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