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金沟河红山水库工程管理区工程施工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6500003901002522004)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金沟河红山水库工程管理区工程施工标(招标 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年09月01日00时00分00秒---2021年09月22日11时00分00秒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9月22日11时00分00秒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09月22日11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开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项目规模: 水库总库容 5344 万立方米,正常蓄水位 887 米,相应库容4737万立方米,死水位853米,死库容701万立方米,电站装机容量为 8 兆瓦。工程为Ⅲ等中型,主要由大坝、溢洪道、导流兼泄洪冲沙洞、引水发电洞、电站厂房等组成。大坝建筑等级为 2 级,泄水建筑物和引水发电系统建筑等级为 3 级,电站厂房、次要建筑物及临时建筑等级为4级。抗震烈度为8度,大坝抗震设防类别为乙类,其他建筑物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大坝设计洪水标准为 100 年一遇,校核洪水位标准 为2000 年一遇;电站厂房设计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100年一遇;其他永久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为30年一遇。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E6500003901002522004001
标段(包)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为新疆金沟河红山水库工程管理区工程施工标段,包括工程管理站综合楼、装饰装修、给排水、电气、采暖以及室外附属工程等图纸和清单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拥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5年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2)未纳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活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中的市场主体信息作为评标时查验市场主体投标文件的唯一依据,不再接收任何潜在投标人提供的其他信息作为评标依据(国家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各市场主体须对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负责。 2.
3.投标其他条件:投标人未被列入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 2021年09月01日到 2021年09月22日 2. 2. 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和地点见招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XJTF格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新疆 网( /TPBidder/)上传完成。 3.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新疆 网不见面开标系统(登录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 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