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3212832107090003 1. 招标条件 项目联 系人:李工 手机:136832 33285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本招标项目 御园路工程 已由泰兴市行政审批局 以 关于泰兴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 御园路工程核准的批复(泰行审批[2021]30054号) 批准建设,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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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付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含)以上或者[综合资质] 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拟派 (1)投标人拟派 1、工程规模:工程西起镇海路,东至封庄中沟,全长约600米,红线宽20米,路幅组成为人行道3米+机非混合车道14米+人行道3米;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道路按城市次干路标准设计,设计时速30公里/小时;同步配套实施雨污水管网、强弱电、照明、交通设施标志等工程。 2、付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或者[综合资质]; 3.2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的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满足下列条件:(1)在泰州市域外无在监工程。 ? (2)在泰州市范围内最多有两个在监工程。 □ (2)在泰州市范围内无在监工程。注:以上在监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总监理工程师职务。 3.3 投标人或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其他要求:(1)业绩:无要求。(2)近2年内未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过行政处罚。(3)投标人无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严重失信行为的界定参照国发【2016】33 号文、发改办财金【2019】527 号文)。如果有严重失信行为自曝光之日起已超过最长公示期限,但在信用中国等政府网站仍在公示,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作出该严重失信行为认定机关出具的已修复证明,即可视为已修复。否则,按严重失信行为处理。(4)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体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5)投标人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6)其他:项目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 年 8 月 30 日 0 时 0 分 至 2021 年 9 月 7 日 0 时 0 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 年 9 月 9 日 15 时 0 分 6. 评标办法 6.1 是否评定分离:否 ; 6.2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 7. |
项目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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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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