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电厂  发电  物资  煤炭  广西    河北  施工  变压器  输送机 

新疆中核天山铀业有限公司地浸生产岗位业务外包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1-08-27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新疆中核天山铀业 地浸生产岗位业务外包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新疆中核天山铀业 地浸生产岗位业务外包项目
新疆中核天山铀业 地浸生产岗位业务外包项目(第二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中核天山铀业 地浸生产岗位业务外包项目(第二次)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XJTS-FW-GKZB-21-0229

2.2 招标项目名称

新疆中核天山铀业 地浸生产岗位业务外包项目(第二次)

2.3 招标项目概括

新疆中核天山铀业 地浸生产岗位业务外包项目

2.4 招标范围

Ⅰ标段:新疆中核天山铀业 地浸生产业务

地浸生产业务外包包括七三五厂6个生产业务(预计配备55人),包括提下泵、洗孔、配制、分析、维稳、库管;七三七厂3个生产业务(预计配备13人),包括分析、维稳,板框;七三九厂5个生产业务(预计配备22人),包括提下泵,巡检,板框,分析,维稳;七三八厂3个生产业务(预计配备7人),包括提下泵,分析,巡检。伊犁片区厂队通勤业务(预计配备4人)。依据外包业务内容和外包人员数量,配备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3名,开展生产岗位外包人员的管理(作业管理和安全管理)和业务沟通、协调。

承包方依据厂生产技术科下达的工作指令,与井场综合车间、水冶综合车间密切配合,组织生产,能高质量完成(按时、保质、保量、保安全完成)外包业务工作和临时工作任务,外包工作由生产技术科按岗位验收标准进行验收,未达到验收标准的,承包方负责相应的整改工作,并编制外包业务验收结算书,上报各厂进行审查。根据外包业务开展情况,并结合生产现场工作需要,编制相应生产技术总结报告。依据业务外包内容,建立外包业务档案,档案记录全面真实。

Ⅱ标段:新疆中核天山铀业 地浸钻孔服务业务

地浸钻孔服务业务包括地浸技术研发中心活塞洗孔暂定工程量2个、打捞潜水泵暂定工程量34个、钻孔修复暂定工程量4个、钻孔切割暂定工程量20个等业务(预计配备5人)。

2.5 项目实施地点

新疆伊宁市察布查尔县新疆中核天山铀业 七三五厂、七三七厂、七三九厂工作现场,新疆吐鲁番市托克逊县新疆中核天山铀业 七三八厂工作现场或临时指定工作地点。

2.6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7 质量标准

符合《新疆中核天山铀业 外包岗位验收标准》,详见附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1.1营业执照: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在有效期内;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1.2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财务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能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1.4信誉要求:近3年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网站,)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共2个包,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包1:I标段售价:550.00元整,包2:II标段售价:55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招标代理机构收款 开户 收款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招标文件!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ecp.cnnc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最新资讯
最新行情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京ICP备12017752号-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