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7、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根据兴义市龙达城市公交有限公司生产需求,启动新能源公交车采购工作;需采购新能源城市公交车的车型为8.5米纯电动公交车35辆、10.5米纯电动公交车40辆。
(1)采购主要内容:8.5米纯电动公交车35辆,待电量≥220kwh;10.5米纯电动公交车40辆,待电量≥280kwh。
(2)规格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货物技术参数规格要求采购一览表
(3)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货物名称 |
车辆最高限价 (万元/辆) |
采购数量 (辆) |
小计(万元) |
备注 |
8.5米纯电动公交车 |
73.00万元/辆 |
35辆 |
2555.00万元 |
|
10.5米纯电动公交车 |
83.00万元/辆 |
40辆 |
3320.00万元 |
|
最高限价(合计) |
5875.00万元 |
(5)供货时间和条件:供货时间共分为二批次,第一批次(8.5米纯电动公交车)供货时间为:合同签订后50天内交车,车辆延迟交付按2万元/天计算支付违约金。第二批次(10.5米纯电动公交车)供货时间: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供货,以采购人通知供货时间为准,凭采购人书面通知发货。
(6)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兴义市龙井北站
(7)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
8、特别注明:
1.必须是纳入国家新能源车推荐目录,且能办理免购置税证的车型。
9、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鲜章;
3)投标人具有法定许可生产销售城市公交车资质的客车制造企业或具有合法销售城市公交客车资质的汽车销售企业(代应商必须提供由生产厂家提供符合资格条件的有效证明,并加盖代理商和生产厂家单位公章,制造商和制造商授权代理的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注: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可不提供,以营业执照注册时间为准);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注:1)因未开展业务未有纳税记录的提供未纳税声明函(格式自拟);2)对已运用“互联网+”推行参保人员社保证明电子化的地方,可以根据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规定要求允许的方式打印社保电子证明,不用再加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红色公章】;
6)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加盖鲜章;
7)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加盖鲜章;
8)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诉讼(仲裁、违约)或其它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原件;
9)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特殊资格要求
1.生产厂家企业名称及产品必须已纳入工信部发布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2.生产厂家投标车型已纳入国家产品公告目录并通过中国3C认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供企业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和推荐车型目录(提供网页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9、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1-08-28 09:00:00至2021-09-03 17:00:00
备注: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