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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头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增质提升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1-08-27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 1.1工程1.2项目业主:新丰县马头镇人民政府。 1.3项目批准部门:新丰县发展和改革局。 1.4项目批准文号:新发改字〔

1.招标条件

1.1工程

1.2项目业主:新丰县马头镇人民政府。

1.3项目批准部门:新丰县发展和改革局。

1.4项目批准文号:新发改字〔202137号。

1.5项目代码:2107-440000-04-01-614423

1.6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财政资金100%

1.7

1.8

2.工程概况、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工期和质量

2.1工程概况

2.1.1建设

2.1.2建设内容和规模:马头镇区县道192(卫生院周边)、新马街下游排洪渠周边及马头中学周边污水的截污整治,压力管网的更换, 12号泵站的设备维护与更换。

2.1.3项目总投资: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人民币805.53万元,其中:勘察费为10.56万元、设计费约31.63万元、建安工程费约人民币728.62万元。

2.2 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

 2.2.1招标范围:本项目所涉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1)~(3):

1)本项目的勘察范围:项目建设内容的工程测量、工程勘察(详细勘察)、现状管网检测。

2)本项目的设计范围:现状管网检测、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工地现场服务、验收过程中的设计指导及配合阶段验收及档案整理、协助施工单位编制竣工图及后续设计服务工作。

3)本项目的施工范围:施工图设计文件范围的所有工程施工。

2.2.2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2.3工期和质量

    2.3.1工期:共90日历天,其中勘察设计20日历天、施工70日历天

2.3.2质量标准:

1)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建设部颁布的有关勘察规范要求。

2)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的国家及地方的有关设计规范等,并必须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及经有资质的审图机构审查合格。

3)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质及条件要求

3.1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3,且均应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1.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协议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向招标人提交。

3.1.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2资格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2.2投标人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

3.2.3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可以是单一独立法人或由不超过三家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必须注明其中一家为牵头人;联合体成员中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分别不得超过一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申请,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进行本项目的投标。单一独立法人必须至少同时具备以下(1)~(3)资质,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后必须至少具备以下(1)~(3)资质,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1)资质,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1)施工企业必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2)设计资质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③市政行业工程(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市政行业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勘察资质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③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2.4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以下标准确定:

(1)由国家住建部核发的资质,有效期于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0年7月31日;

(2)投标人提供了2020年7月1日前由国家住建部已受理的资质延期申请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资质有效期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3)由国家住建部核发的资质,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期间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4)由广东省各级住建部门核发的资质,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5)由各省的各级住建部门核发资质证书,投标人提供了所在省、地级市住建部门印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自动顺延或推迟办理延期业务的通知),证明在开标日继续有效的。广东省省外的企业,应先在广东省“三库一平台”上办理“进粤诚信登记”手续。

3.3相关人员要求

3.3.1拟派项目经理为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其中一级注册建造师应持有国家住建部印发的有效注册证书,二级注册建造师应持有广东省住建厅核准的有效电子注册证书(在“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同时均须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B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包括已中标未开工、已开工未竣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2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  级以上(含级)技术职称。

   3.3.3 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C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且不少于1人。

   3.3.4 拟派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  级以上(含级)技术职称。

   3.3.5 拟派勘察负责人必须具备  级以上(含级)技术职称。

   3.3.6 投标人(包括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单位)与其拟派往本项目管理机构的所有人员之间必须具备合法、唯一的劳动聘用关系。拟派人员中具备注册执业资格的,其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保持一致。

3.4 禁止投标条款

3.4.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任职或工作关系;

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被“信用中国”网站( )发布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列为失信惩戒对象的。

3.4.2 招标人拒绝以下名单中的单位参加本次投标:

序号

单位名称

拒绝原因

1

新丰县马头镇人民政府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

2

广东中咨工程设计

为本招标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

3

韶关市中利工程咨询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3.5 其他要求

省外建筑企业及其拟派人员须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组成联合体时,包括联合体各方)。

 4.投标报名

4.1 本次招标实行网上报名和电子投标。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网上报名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投标人须登录韶关市 一体化平台( ),使用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于电子投标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完成电子投标。投标人可登录韶关市 一体化平台( ),在【交易指引】栏目中建设工程交易中下载《韶关市 一体化平台整合建设项目建设工程交易(投标人)用户手册》(附件2),了解网上报名操作流程。

4.2 只有申领了数字证书(CA)并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中完成企业信息数据入库的投标人,方可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和电子投标。

首次在韶关市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持企业相关资料到韶关市 办事大厅办理数字证书(CA)及入库事宜。投标人可登录韶关市 一体化平台( ),在【建设工程交易】—【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办理数字证书(CA)公告》《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企业办理入库公告》《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注册及企业信息变更操作指南》,了解具体办理方法。

已入库企业的有关信息(如单位名称、基本账号、资质、人员等)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相应变更。投标人未及时变更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3 投标保证

4.3.1 投标人须缴纳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 的投标保证。

4.3.2 投标保证的形式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担保两种,由投标人自主选择。

1)采用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报名完毕后,即可在系统申请缴纳投标保证金,获取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投标人须于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从其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转账到指定的缴纳账号。逾期到账的、从非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的,其投标无效。

2)采用投标保证担保的,投标人须提交有效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必须于投标保证担保上传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按照建设工程交易系统的要求制作和上传银行保函电子文件。银行保函原件连同投标文件一并现场递交。逾期上传的、未递交原件的,其投标无效。

温馨提醒:投标人采用投标保证担保的,为避免在评标过程中因有效期发生争议,建议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有效期设置为较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延长不少于20个日历天。

4.4 若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正确完成网上报名、电子投标、缴纳投标保证的,其投标无效。

 

5.招标文件的获取、提问和答疑

5.1 招标文件随本公告一并公开发布,投标人可登录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或韶关市 一体化平台( )免费下载。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报名完毕后,即可在系统内免费下载本工程招标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等资料

5.2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在提问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提出问题。未在指定时间前、未采用指定方式提出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招标人在提问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后3日内,一次性对收到的所有问题作出答复,并形成答疑(或修改)公告在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关说明下载招标文件!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ggzy.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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