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招标公告
项目
合同编号:QHHGF-SB/C(2021)-第01号(总第027号)
买 方: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光伏产业技术
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 受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的委托,就晶硅光伏组件回收产业化及设备国产化研究项目实验线酸雾废气处理设备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买方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项目概况
黄河水电公司计划在青海省西宁市东川工业园区黄河水电西宁太阳能电力 厂区内建设国内首条晶硅光伏组件回收线。晶硅光伏组件回收线中的硅材料提纯设备用于晶硅电池颗粒清洗提提纯,硅材料提纯设备提纯过程中需采用氢氧化钠、硝酸、氢氟酸等化学试剂,会产生一定量的碱雾、酸雾废气。废气风量约为8000m3/h,主要废气组分为HNO3酸雾浓度59.75mg/m3、HF酸雾浓度25.8mg/m3,NaOH碱雾浓度41.95mg/m3,NOx,H2浓度15.86mg/m3,NO浓度12.66mg/m3等。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组件回收实验线酸雾废气喷淋净化设备的系统工艺设计、工艺设备设计及制造,电控设备、辅助设施、管路采购及安装、联动调试、人员培训等。为保障系统安全平稳运行的任何部件、组件和材料如果在本供货范围及工作内容中没有提到,但对酸雾废气喷淋净化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是必需的,也应包括在供货范围及工作内容之内。
1.2.2主要工作内容
(1)所采购设备的设计、制造、试验;
(2)设备的供货、包装和运输;
(3)设备的电控设备、辅助设施、管路的采购及安装调试。
(4)现场设备安装调试、联调试运行;
(5)提供现场培训和配套的售后服务;
(6)提供规定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
1.2.3项目实施地点及工期
(1)实施
1.3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光伏产业技术 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 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环保设备、废气处理设备的生产企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分包。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3年内,承担过3台及以上废气处理设备供货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1.6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发售时间:2021年8月26日~2021年9月1日 8:30~11:30,14:30~17:30
1.7.2发售
1.8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于2021年9月22日北京时间9: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送达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开标室。
1.9 其它
1.9.1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
1.9.2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本人身份证。
1.9.3 。
注:投标人无需现场报名,对本条规定的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
1.10招标代理机构
1.10.1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异议
地
联 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