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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艇定点维修项目(钢质船)(第三次)公开招标公告

   日期:2021-08-24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项目概况船艇定点维修项目(钢质船)(第三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详见其他补充事宜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2020-JWCQC

项目概况

船艇定点维修项目(钢质船)(第三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0-JWCQCT-F1001(2)

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与本项目实施内容一致的许可经营范围(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
2、具有省级(直辖市)及以上经信委或科工局或交通厅或海事局等主管部门认定的三级Ⅲ类及以上钢质船舶生产能力(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3、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或相应国际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
4、信誉要求: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3年内
①投标人没有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②不是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③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④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⑤没有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
(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5、2016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必须具有钢质船舶维修(或改造)业绩不少于1个。(提供合同复印件)
6、投标人在重庆主城区(分包02为涪陵区)具有船舶修理的船坞(可为投标人自身所有,也可为投标人战略合作使用等)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其他补充事宜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采购人的委托,对船艇定点维修项目(钢质船)(第三次)(项目编号:2020-JWCQCT-F1001(2))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分包号

项目名称

服务期限

维修清单报价限价

人工费最高限价

投标保证金

(万元)

中标人

数量

01

船艇定点维修项目(钢质船)(市区)

2年

详见第二章

80元/小时

1

1名

02

船艇定点维修项目(钢质船)(涪陵)

2年

详见第二章

80元/小时

1

1名

 

二、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与本项目实施内容一致的许可经营范围(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

2、具有省级(直辖市)及以上经信委或科工局或交通厅或海事局等主管部门认定的三级Ⅲ类及以上钢质船舶生产能力(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3、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或相应国际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

4、信誉要求: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3年内

①投标人没有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②不是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③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④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⑤没有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

(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5、2016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必须具有钢质船舶维修(或改造)业绩不少于1个。(提供合同复印件)

6、投标人在重庆主城区(分包02为涪陵区)具有船舶修理的船坞(可为投标人自身所有,也可为投标人战略合作使用等)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1.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期:2021年8月24日-2021年8月30日17:00时(工作时间)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份(售后不退)

3.招标文件 通过汇款方式

户  名: 重庆  

账  号:31051801040009648

  • 在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期内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报名才被接收。
  • 本项目若有补遗文件一律通过报名登记邮箱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的内容。

(二)投标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9月17日14:00时。

(五)开标时间:2021年9月17日14:00时。

(六)开标

重庆市 基本账户登记工作

查询网站:重庆市 网( /)

2.投标人应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并汇至所投分包对应的任一账户,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账户:

  户名: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

分包号

银行信息

01

(市区)

 

 

账号 1

开户行

招商银行上清寺支行(行号:308653018067)

账    号

123904808710306051657

账号 2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行号:103653026011)

账    号

6228400477034457066

账号 3

开户行

重庆银行七星岗支行(行号:313653000329)

账    号

150101040015061149070

账号 4

开户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重庆分行营业部(行号:310653000017)

账    号

8301098922078

02

涪陵)

账号 1

开户行

招商银行上清寺支行(行号:308653018067)

账    号

123904808710306051656

账号 2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行号:103653026011)

账    号

6228400477034456969

账号 3

开户行

重庆银行七星岗支行(行号:313653000329)

账    号

150101040015061149069

账号 4

开户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重庆分行营业部(行号:310653000017)

账    号

8301098922077

3.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中标供应商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重庆市 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中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重庆市 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重庆市

六、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hnxzz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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