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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晏县甘子河乡达玉村乡村振兴盖德示范路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1-08-23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海晏县甘子河乡达玉村乡村振兴盖德示范路建设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JX-zb21020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海晏县甘子河乡达玉村乡村

海晏县甘子河乡达玉村乡村振兴盖德示范路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X-zb2102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晏县甘子河乡达玉村乡村振兴盖德示范路建设项目已由海晏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晏发改【2021】129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海北藏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以北交字【2021】150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海晏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2.2项目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主要改建路线全长11.494km。公路等级为四级公路,设计速度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6.5米,路面6米,两侧各0.25米土路肩。

2.3招标工程标段划分及计划工期:本次招标工程共划分1个标段,各标段划分及工期要求如下: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31061001001

标段

桩号:

长度(公里): 主要改建路线全长11.494km。公路等级为四级公路,设计速度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6.5米,路面6米,两侧各0.25米土路肩。

预计施工工期:366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09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09月20日)

缺陷责任期(月):12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施工单位;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2018年01月01日至今)须具有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公路工程(公路、桥梁、隧道、交通工程、机电工种)招标项目须满足本条要求,公路房建附属设施等其它工程不需满足本条要求。

注: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该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E6301000076031061001001。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B级及以上。

注:每个投标人可投标及中标的标段数量,按照《青海省公路建设(施工)市场信用评价实施细则》执行。当同一批次招标中,相同资格要求的标段数不少于2个标段时,投标人所投标段应采用随机法确定所投标段。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在青海省交通运输厅信用等级降为C、D级或进入“黑名单”的企业或从业人员谢绝参与本项目投标。在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无最新等级评价结果,则按上一年度青海省交通运输厅信用评价等级结果确定信用等级,如上一年度也无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且以往两个年度在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无不良行为记录,则按初次进入青海省公路建设市场对待,信用等级暂定为A级,但在交通运输部最新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中被评价为B、C、D等级的按交通运输部的信用等级确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 (以下简称“省公共服务平台”)进行诚信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青海省 平台—办事指南》(网

4.2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如有)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21年08月24日00:00时至2021年08月28日24:00时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我要投标”自行免费下载。  

4.3 本项目无保密图纸。

4.4 招标人(招标代理)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

4.5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勘查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09月13日10:00,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在现场递交一份相同内容的密封好的未加密的电子文件,当无法解密时使用未加密的电子文件导入。

5.3 如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密封未加密的电子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同5.2条的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地点为: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1号开标室。

5.5 密封未加密的电子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6 投标人应携带CA数字证书出席开标会。

6.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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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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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qhe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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