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2021年打印机耗材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
一、招标范围
1.1 项目 1.2 项目编号:SHJS-JLCC-2021134 1.3 项目内容:打印机耗材 1.4 其他要求:自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后,完成招标人按需分批次供货,每次供货需满足一小时内完成,所提供硒鼓、墨盒等耗材必须为原厂原装产品,并且依据招标人实际工作需要,在中标总金额和中标单价不变的情况下,在货品间进行同等数量调换。 1.5质保期:自招标人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1.6招标控制价:543973.00元(超出招标控制价及分项最高限制单价,均为无效报价,详见技术参数及要求)。 1.7交货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且无不良供应商记录的法人。 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拱专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2018-2020)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018年至今有类似项目业绩一项,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以来任意3个月的缴纳证明材料(新成立不足六个月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缴纳证明材料)。 5.投标人应为一般纳税人,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 6.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本公司行贿犯罪记录,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书面声明。 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为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8.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分包。 三、落实政策要求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 4.1 获取时间:自2021年8月25日起至2021年8月31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4.2 获取 4.3 (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1188号) 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出席开标会。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参加投标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 4.5 。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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