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东李楼煤业 矿井水脱盐处理BOT项目已被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山东李楼煤业 ,招标人为山东李楼煤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山东李楼煤业 矿井水脱盐处理BOT项目
2.2 项目编号:SNZB-LKLL-D20211-0153
2.3 项目概况
山东李楼煤业 隶属山东能源龙矿集团 ;地处山东省郓城县城东北约5公里,京九铁路从其西部经过,向北经河北直达北京;向南经河南、安徽、湖北、江西至九龙,交通十分便利。其前身是经国家规划建设的巨野煤田七大矿井之一。矿井始建于2006年9月26日,2009年9月17日实现三井贯通,2017年4月26正式投产;煤田面积198平方千米,资源储量10.825亿吨,可采储量2.09亿吨。煤炭品种为气煤、1/3焦煤和天然焦;煤层厚度平均6.8米,发热量在6500到7000大卡;设计生产能力为240万吨/年,服务年限为112年,配套建设240万吨/年洗煤厂。
2.4招标项目范围及内容
矿井水脱盐处理工程位于李楼煤业厂区东北部,占地约10000m2(数据仅作参考,以现场实际测量为准),用于矿井的矿井水等废水脱盐处理,实现矿井水资源化利用。
自李楼煤业井下水处理硐室经处理后的矿井水升井后的排水管出口处和矿井水处理站沉淀池出水口处开始,到回用水池、达标排放水池、结晶盐库、产品销售、固废处理等完整处理系统的方案设计及论证、环评报告(环境影响报告和竣工验收调查报告)编制及评审、能评报告编制及评审、施工图设计、职业安全卫生、消防、计量设施的备案及校验、特种设备的备案及校验,土建工程建设、设备安装、运营等。
1.界限:
投标人应按照“预处理+膜浓缩+蒸发结晶分盐”主体处理工艺等技术规范要求,对工艺路线详细设计。界限范围如下:依据李楼煤业现有的设施情况,投标人与招标人原有设施对接;包含但不限于从招标人现有矿井水排水出口连接,井下水处理系统排至地面的出口、地面污水处理站的排水口等;供电自招标人的110KV变电站连接,招标人提供电源接口,其余由投标人负责;产品盐和固废由投标人负责按照要求合法处理;供暖和制冷根据招标人现有设施情况进行连接;其他设施根据招标人现有的设施情况连接,招标人不再另行施工。
脱盐处理与矿井水中热量提取一起考虑,招标人原有冬季矿井水提取热量设施不变,投标人负责与原有热量提取设施的连接;招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设施。
投标人需到现场实地勘察,了解情况,如有异议,以招标人解释为准。
2.建设内容
(1)工程承包范围:工程的勘察、设计、设计审查、设备采购、土建及设备安装工程施工、管理、调试、竣工试验、试运行、消防,并配合完成竣工验收直至最终交付使用、竣工后试验、培训以及工程施工前的立项、环评、能评、能效检测、方案论证等所有工作。
(2)土建工程施工(包括拆除、场地整理,新建建筑物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屋面工程(包含落水管)、项目配套车间及配套建筑物,楼地面工程、室内外装饰、门窗工程、室内预留管线洞口等各类预留件、室内强弱电预埋管线,药品储存库、固废储存库、盐类储存库、维修设备库房,各类水池及泵房,预埋件埋设,室内外管道沟、雨水沟、污水沟、电缆沟及沟内支架,房屋防雷工程,厂区道路,设备基础、支架砼基础,室内外给水、排水、采暖工程、消防工程、直埋管线敷设、通风等,设置独立消防系统。
土建项目不限于以上配套土建设施,其它设施包含:排水管沟改道及新建;设施后段建设环保在线监测房及标准排污口(可参考或利用现有设施,根据国家标准及流量要求确定);现有围墙拆除;除盐设施厂区地面回填(不低于矿区地面标高);规划范围内的地面硬化及道路硬化;临时建设围挡;永久性围墙等配套设施;集控室(不少于40㎡)、值班休息室、洗刷卫生间建设;供暖及夏季制冷配套设施(设置独立制热、制冷设备设施);配套照明系统;电气工程、强弱电系统、起重设备安装、钢结构管道支架安装、各类泵安装、矿区水池至厂区管道敷设、矿区配电至厂区电缆敷设及其他安装工程施工。不限于以上要求,未考虑到的本项目所必需的相关配套设施一并包含。
(3)投标人对本项目整体的质量、进度、造价、安全、环保等全面负责。
(4)投标人负责完成项目环评、安评、职业安全卫生、消防、计量设施仪表、节能等评价、审批、施工、验收、备案、检定、工程审计、审核等相关事宜,并承担发生的一切费用。
(5)本项目技术规格书中包含但不限于上面叙述的设计、全部设备采购、施工材料采购、土建及安装施工、工艺调试、试运行、竣工验收、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竣工验收合格后的运营维护及产品盐、固体废物的处置等工作;实现设计、采购、施工、运营各阶段工作的合理交叉与紧密融合。
最终供货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规格书及相关设计图纸包含的设备设施;其他未明确列示的、为满足本项目稳定、可靠运行所必须的设备也在本项目供货范围之内;所有进口设备需提供原产地证明和报关单。
(6)中标人本项目包含固废装车铲车、硫酸盐装车转移叉车,车间内部起吊设备等设备采购,特种设备、计量器具的校验及备案;采购符合相关标准的电动新能源车辆。
(7)本项目设计、施工方案编制完成后,由招标人组织相关专业及专家进行审核;中标人根据审查意见,按国家法规、标准及规范修改,修改后方可施工。施工中发现设备配置不合理,中标人无条件及时进行修正(本技术规范为最低要求,必要时中标人须无条件高于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进行设计和施工建设),直至项目设计、方案审查通过,方可组织开工建设。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8)招标人监督本项目设备招标的全过程。
3.运营:中标人负责整套系统运行维护十年;运行期中标人负责整套系统运行、维护、消缺、保运、性能保证、水质化验、环保检验检测、人员培训、技术服务及所投入的人工、药剂等;中标人负责项目运营过程产生固体废物(包含危险废物)、杂盐及盐产品的安全合法处理;产品水所有权归招标人所有。
本项目采用BOT模式运作。
2.5建设地点
自李楼煤业井下水处理硐室经处理后的矿井水升井后的排水管出口处和矿井水处理站沉淀池出水口处开始,到回用水池、达标排放水池、结晶盐库、产品销售、固废处理等完整处理系统的方案设计及论证、环评报告(环境影响报告和竣工验收调查报告)编制及评审、能评报告编制及评审、施工图设计、职业安全卫生、消防、计量设施的备案及校验、特种设备的备案及校验,土建工程建设、设备安装、运营等。
2.6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
1.工艺具有先进性。
2.软化药剂投加量较少。
3.产生的固体废弃物较少。
4.副产品盐类附加价值较高。
5.运行费用控制较低。
6.建设用地少。
矿井水脱盐处理BOT项目应高标准设计、高质量建设,确保工程质量优良。系统不得使用国家明文禁止的高耗能淘汰设备;应采用较低能耗设备。
2.7计划工期
签订合同后300天,该项目具备试运行条件,验收合格后具备正式运行条件。运营时间十年,运营服务起始日是从项目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出水水质连续达标排放15天后开始算起。
2.8投标报价方式
1.工程投资报价
投标报价总价包括环评、能评、设计、设备、材料、安装、土建、其它(调试费、试运行费用、测试费、技术服务费、特种设备注册检验检测费、技术资料费及验收费用)等直至整个系统安装调试完毕,达标并正式运营的所有费用的总和。报价时须进行总价报价及分项报价,并提供核心设备、附件配置、系统材料的清单及品牌。总价报价一次性包死。
2.运营费用报价
投标报价为吨水处理费用(按设计能力报价),并提供包括人工费用、维修维护费、管理费、药剂费、电费、固体废物处置费用、杂盐处置费用、产品盐处置费用、折旧费等内容分项报价;投标人需编制运营费报价一览表。吨水处理费用报价一次性包死。
3.上述费用均为含税价,按照税法要求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国家税率进行调整,含税的合同进行相应调整,不含税的合同价款不变。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有良好的资金能力,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并提供近三年的流动资金情况证明材料;
3.3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
3.4 近五年以来,投标人在国内具有日处理能力达到5000吨及以上工业废水或矿井水零排放处理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至少1项,并提供上述业绩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应包括合同、性能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5本项目需进行现场踏勘,并出具现场踏勘证明;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8月23 日起至2021年8月29 日止,登录()注册账号(联系电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