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四号线一期工程土建监理项目,招标人(项目招标人)为佛山市铁路投资建设集团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
2.2 项目建设规模:
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四号线一期工程土建监理4101标对应施工4201-4203标土建工程,包含有大塱山停车场出入场线(明挖段)、大塱山停车场出入场线(盾构段)、北江大道站、北江大道站~西青大道站、西青大道站、西青大道站~三水人民医院站、三水医院站、三水人民医院站~西南街道站、西南街道站、西南街道站~东交公园站、东交公园站、东交公园站~莲子塘站(盾构段)、东交公园站~莲子塘站(明挖段)、东交公园站~莲子塘站(高架段)、莲子塘站、莲子塘站~新城医院站、新城医院站、新城医院站~大江社村站、大江社村站、大江社村站~狮山北站(高架区间)。
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四号线一期工程土建监理4102标对应施工4204-4206标土建工程,包含有大江社村站~狮山北站(明挖段)、大江社村站~狮山北站、狮山北站、狮山北站~博爱路站、博爱路站、博爱路站~科技西路站、科技西路站、科技西路站~科普中路站、科普中路站、科普中路站~小坑尾站、小坑尾站、小坑尾站~佛山西站、佛山西站~下柏站、下柏站、下柏站~罗务路站、罗务路站。
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四号线一期工程土建监理4103标对应施工4207-4208标土建工程,包含有罗务路站~绿岛湖北站、绿岛湖北站、绿岛湖北站~绿岛湖中站、绿岛湖中站、绿岛湖中站~莲塘站、莲塘站~张槎站、张槎站~江湾路站、江湾路站、江湾路站~佛山大道站、佛山大道站、佛山大道站~季华园站、季华园站、季华园~文华公园站。
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四号线一期工程土建监理4104标对应施工4209-4210标土建工程,包含有文华公园站、文华公园站~季华六路站、季华六路站~石肯站、石肯站、石肯站~季华东路站、季华东路站、季华东路站~平胜站、平胜站、平胜站~瓜步站、瓜步站。
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四号线一期工程土建监理4105标对应施工4211-4212标土建工程,包含有平胜车辆段出入段线、瓜步站~平南工业区路站、平南工业区站、平南工业区站~平顺东路站、平顺东路站、平顺东路站~三山新城南站、三山新城南站、三山新城南站~港口路站、港口路站。
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四号线一期工程段场监理4106标对应施工4213标段场工程,包含有大塱山停车场。
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四号线一期工程段场监理4107标对应施工4214标段场工程,包含有平胜车辆段。
备注: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四号线一期工程监理项目共分7个标段,同一个投标人可以同时参与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四号线一期工程监理项目的多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在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四号线一期工程监理项目的一个标段中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投标人同时参与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文件中可采用同一套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但须按标段分别进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及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工作。
2.3 服务期限:
(1)本招标工程计划施工工期(暂定):2021年10月20日始,至2026年10月20日止。
(2)监理服务期:招标人发出要求开始的日期开始至工程完工且缺陷责任期满后(试运营满一年)结束。
注:以上工期为暂定工期,具体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2.4 本次招标为5个标段,各标段名称、招标范围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序号 | 线路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招标控制价(万元) |
1 |
四号线一期 | 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四号线一期工程土建监理4101标 | 与之相对应的施工4201-4203标合同范围内所有土建工程的施工监理等工作 | 5396 |
2 | 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四号线一期工程土建监理4102标 | 与之相对应的施工4204-4206标合同范围内所有土建工程的施工监理等工作 | 5091 | |
3 | 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四号线一期工程土建监理4103标 | 与之相对应的施工4207-4208标合同范围内所有土建工程的施工监理等工作 | 5534 | |
4 | 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四号线一期工程土建监理4104标 | 与之相对应的施工4209-4210标合同范围内所有土建工程的施工监理等工作 | 4294 | |
5 | 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四号线一期工程土建监理4105标 | 与之相对应的施工4211-4212标合同范围内所有土建工程的施工监理等工作 | 5034 |
2.5 承包方式:采用费率包干。
2.6 监理目标:
(1)投资控制目标:不超过工程概算。
(2)进度控制目标:60个月。
(3)质量控制目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合格标准。
(4)安全文明控制目标:确保工程无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企业应具备住建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地铁轻轨)专业监理甲级资质。
4.2.2 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行业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资质类别:工程监理)。
4.3.1 投标人未被取消、暂停、终止《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行业诚信管理系统档案》的使用且开标当天考评等级为C 级或以上。投标人须提供在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行业诚信管理系统(
2021 年 8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