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工程装备 广宁县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整县捆绑PPP项目-广宁县城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排水箱涵工程专业分包)(0809-2040GDG22204)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809-2040GDG22204)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肇庆市
一、招标条件
本广宁县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整县捆绑PPP项目-广宁县城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排水箱涵工程专业分包)(招标项目编号:0809-2040GDG22204),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本工程项目为广宁县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整县捆绑PPP项目-广宁县城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排水箱涵工程专业分包),包括桩基础、土方开挖、排水管线、渠道等专业施工内容。最高限价 :人民币180万元。工期:60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施工内容。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下发的开工通知为准。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广宁县城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排水箱涵工程专业分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广宁县城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排水箱涵工程专业分包):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提交投标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经营许可或设立证明文件(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但不限于市场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政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为准;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提交资质证书复印件)
4.投标人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交证书复印件)
5.投标人拟派任本工程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0年12月17日00时00分00秒---2020年12月23日23时59分59秒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1月06日14时30分00秒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01月06日14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开标室
七、其他公告内容
1.获取招标文件相关事项的 2.本公司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之一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