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2021-2022年集团固话设备框架采购,招标编号:dxzb-2020-A0094,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 ||||||||||||||||||||||||||||||||||||||||||||||||||||||||||||||||||||||||||||||||||||
1、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1.1.1本次采购内容如下:
各类设备具体规格要求及限价如下:
上述数量为预估数量,执行数量以实际需求为准。 1.1.2技术规范及要求:详见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1.1.3交货周期: 签订合同后,以单次提交订单为准,下单后15天内到货。 1.1.4交货地点:重庆。 1.2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本次项目中标份额分配原则如下: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详见1.1招标内容。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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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基本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提供清晰、完整、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扫描件。) 2.2投标人要求:投标人自身须为针对本项目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原厂)或制造商(原厂)针对本项目所投产品授权的唯一代理商。 注: (1)若投标人为产品制造商,则须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函。 (2)若投标人为代理商,则须提供所代理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所投产品出具的唯一授权书扫描件(格式自拟)及所代理制造商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3产品要求:投标产品(IPPBX、AG、IAD、SIP-GW)须具备工信部颁发的进网许可证。 (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 2.4业绩要求:提供至少1份2017年1月1日至本次项目发布首次公告为止签订的合同作为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内容须包含与本次投标品牌一致的集团固话设备的销售合同(投标人、原厂签订的与本次投标品牌一致的合同业绩均可),单份合同含税总金额不低于110万元。 合同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如下: A、提供合同关键页的扫描件。关键页须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标的物明细页、有合同主体双方加盖合同章或公章的合同签字页、合同签订时间。 B、提供与上述合同对应的任一发票扫描件(发票主体与合同双方名称必须一致,如不一致则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C、统计合同金额以合同上注明的含税总金额为准;若合同未注明含税总金额的,以该合同对应的订单累计含税金额为准(订单内容与合同内容一致);若该合同即无含税总金额也无订单,以合同主体双方签署并加盖公章的项目证明材料为准(此证明材料应体现项目执行内容须与合同内容一致,且有执行含税总金额)。 D、对于合同含税总金额的说明:若合同总金额未价税分离,则视为合同含税总金额;若合同总金额仅为不含税金额,则以提供的发票上的税率核算含税总金额。 未按以上要求提供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的,不纳入合同业绩统计。 2.5人员要求:投标人承诺中标后一个月内成立重庆办事处及针对本项目的本地服务团队,包含项目接口人至少1名,其他服务人员至少4名。 投标人须提供上述服务团队人员的证明材料,包括: 1.服务团队人员清单及承诺书。 2.投标人为服务团队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该证明材料应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 3.投标人为服务团队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内容须包括:清晰可见投标人名称;缴纳社保期限涵盖2020年8月至今任意连续2个月。 4.如提供的人员社保为第三方公司代缴,须提供投标人与第三方公司签订的有效代缴协议扫描件,该代缴协议内容须包括:投标人与第三方公司的名称;协议双方的签章。 2.6网管要求:投标人承诺中标后一个月内搭建完成本地网管平台,实现设备网管。 (提供承诺函) 2.7经营情况承诺函:投标人存在经营情况承诺函中规定的禁止情形的投标将被否决。 2.8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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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采用电子招标适用)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12月16日18时00分至 2020年12月21日18时00分。 4.2 招标文件 4.4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人民币 贰佰 元(¥200 元)整,售后不退。支付要求:详见9、联系方式。 注意:无论招标文件是否收费,投标人请务必在 标书售卖截止时间前 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进入“招投标操作”界面,选择招标项目进行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 4.5 投标人针对投标人注册、购买、CA证书办理、网上应答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技术支持联系电话,详见系统首页“技术服务”专区。 4.6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投标;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下方下载专区“CA证书办理及安装”说明。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本招标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保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外<如有>)。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投标系统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01月06日09时30分。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准时参加。 5.4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异常的处理规则: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出现递交异常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需与系统支撑团队确认,若为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则应推迟该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直至该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若非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由该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5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5.1 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的投标人; 5.5.2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 ||||||||||||||||||||||||||||||||||||||||||||||||||||||||||||||||||||||||||||||||||||
6、样品的递交 本项目不涉及样品递交。 | ||||||||||||||||||||||||||||||||||||||||||||||||||||||||||||||||||||||||||||||||||||
7、电子招标投标规则 7.1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当所有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异常时,则推迟开标,直至投标文件可正常解密。当个别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异常时,由系统确认非系统原因造成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7.3 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下同)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7.4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提交或撤回电子应答文件,提交新投标文件前需撤回前一次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并且前一次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将彻底删除。 7.5 投标人可以登录系统查看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提交结果,了解和确认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状态。 7.6 系统提供两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渠道: (1)通过浏览器访问系统进行递交; (2)通过辅助投标工具进行递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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