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新能源2021年度并购项目净资产审计和
财务尽职调查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GT-XNY-QT202054D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峡新能源2021年度并购项目净资产审计和财务尽职调查服务采购已通过内部立项决策程序准予开展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招标人出于对一批新能源发电项目公司(目标公司由招标人指定)股权收购的目的,聘请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对该批项目公司开展特定基准日(由招标人指定)及上一年度(如有)净资产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开展特定基准日(由招标人指定)财务尽职调查,并出具尽职调查报告。
2.2 招标范围
招标人出于对一批新能源发电项目公司(目标公司由招标人指定)股权收购的目的,聘请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对该批项目公司开展特定基准日(由招标人指定)及上一年度(如有)净资产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开展特定基准日(由招标人指定)财务尽职调查,并出具尽职调查报告。
预计项目信息表如下(本表信息仅供评标报价使用,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调整服务范围):
序号 |
项目类别 |
该类别项目装机容量 |
该类别项目预计数量 |
1 |
项目一 |
5万千瓦(含)及以下 |
11 |
2 |
项目二 |
5-10万千瓦(含) |
25 |
3 |
项目三 |
10-25万千瓦(含) |
22 |
4 |
项目四 |
25万千瓦-50万千瓦(含) |
8 |
5 |
项目五 |
50万千瓦以上 |
2 |
注:(1)投标人需严格按照本招标文件第五章报价清单所列示的项目和注释要求报价。报价人应注意装机容量不同的项目的审计费用报价合理性;财务尽职调查费用报价不区分装机容量,按单个项目固定金额报价。
(%1) 本项目为单价合同。如招标人在审计服务期内有新增项目需求,可由招标人委托中标人实施该项目。新增项目服务费用原则上按照项目核准/备案文件的装机容量和实际装机容量孰低者,参照中标人最终报价清单的类似装机容量项目服务费用计取。如项目客观情况不适宜以装机容量确定收费,则由双方友好协商确定收费。
如本合同项下部分项目因招标人实际需求变化,不再需要审计或尽职调查,则相应服务项目取消。
(%1) 如本合同项下的某项目,在首次审计/尽职调查一年以后进行了二次审计/尽职调查,服务费用统一按照首次服务费用计取。
如在首次审计/尽职调查或二次审计/尽职调查后一年内进行了补充审计/尽职调查,审计/尽职调查费用统一按照首次或二次审计/尽职调查费用的50%计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业绩要求:近3年内具有至少1项新能源(太阳能或风能)电力企业类似净资产审计服务或财务尽职调查服务的业绩(须提供合同)。
(3)财务状况: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4)人员要求:投标人对本项目服务团队应拥有20名及以上注册会计师。
(5)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 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0年12月16日 9 时整至2020年12月25日 17时整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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