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第二批生产项目所需其他物资专项采购(公开招标)(编号:0002200000078072)开标前澄清汇总回复
各投标
现对“2020年第二批生产项目所需其他物资专项采购(公开招标)(编号:0002200000078072)招标/采购文件进行开标前澄清汇总回复,内容如下:
序号 | 标的 | 需澄清问题 | 答复 |
1 | 标1.智能环境控制系统购置 | 标的1智能环境控制系统购置的技术规范书中: 1、(小节2.3.2.1通风降温除湿功能;小节2.3.2.2凝露控制功能)实现该点功能需要额外配置空调(具有除湿功能)及空调控制器完成,但空调、空调控制器未在供货一栏表中体现,是否现场已具备该设备,无需我方本次供货。 2、(小节2.3.2.4气体监测与风机联动功能)实现该点功能需要配置风机,但风机未在供货一览表中体现,是否现场已具备该设备,无需我方本次供货。 3、(小节2.3.2.5电缆沟进水监测与凝露控制)实现该点功能需要配置水泵,但水泵未在供货一览表中体现,是否现场已具备该设备,无需我方本次供货。 4、(小节2.3.2.8故障处理功能) 实现该点功能需要配置UPS电源,但UPS未包含在供货一览表中,是否现场已具备该设备,无需我方本次供货。 | 1、供货一栏表中智能环境控制系统主设备需要具有通风降温除湿凝露功能并具备自动控制功能,不需要额外配置空调。 2、供货一栏表中智能环境控制系统主设备需要具备联动控制风机功能,风机不需要提供; 3、供货一栏表中智能环境控制系统主设备需要具备联动控制水泵功能,水泵不需要提供; 4、供货一栏表中智能环境控制系统主设备需要自带该功能。 |
云南
202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