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泸西 生产业务用房及城区供电所项目监理招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河泸西 生产业务用房及城区供电所项目已由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019-532527-44-03-014047)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云南电网红河 ,建设资金为全部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 2.3 项目概况:红河泸西 生产业务用房及城区供电所项目,项目总用地面积13334.84m2,总建筑面积11315.05m2,建筑占地面积1475.32m2,容积率为0.67,建筑密度为11.06%,绿地率25%,建筑高度为23.55m,建筑层数为地上6层,地下1层,层高分别为地下一层3.6m、一层4.2m、二至五层3.6m、六层4.5m,室内外高差0.45m。结构形式为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框架抗震等级为三级。包含建筑工程、装修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通风工程、消防工程(消火栓灭火系统、喷淋灭火系统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室外道路及围墙、草坪砖停车位、室外电气工程、室外给排水工程、挡土墙工程、土石方工程、车行道闸系统、水泵房土建工程、水泵房安装工程及10kV供配电工程(不包含供配电设备、10kV电缆及电缆头材料价格)。不包含VI标识系统工程、电梯工程、综合布线工程、室外绿化工程。最终范围及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2.4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施工阶段、审计及移交阶段、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工作。 2.5 监理服务周期:施工阶段、审计及移交阶段、保修阶段全程监理。监理服务期限以委托人和监理人签订的合同工期及工期调整约定为准(另保修期内的监理服务按国家规定的各分部工程保修期限为准,实际开工日期以委托人书面通知为准)。 2.6 质量标准:满足国家、行业、中国 质量标准、控制标准和验收规范,在质量管理过程中达到或超过质量标准,通过各级验收合格并完成启动投产。 2.7安全目标:杜绝人身死亡事故、杜绝人身重伤事故;杜绝重大设备、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确保工程无永久性缺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3.3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17年度-2019年度)完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如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3.4 业绩要求:2017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两个类似项目(总投资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或工程建筑面积10000㎡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的监理服务),并提供能够体现项目规模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指监理业务手册或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或由建设单位出具的竣工证明材料)。 3.5 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中国(云南)”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开标时递交评标委员会审查) 3.6 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持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注册在本单位,出具在投标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2017年1月1日至今作为总监理工程师承担过一个类似项目(总投资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或工程建筑面积10000㎡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的监理服务),并提供能够体现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项目规模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指监理业务手册或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或由建设单位出具的竣工证明材料)。 3.7拟派往本项目监理人员凡是具有执业资格证书的必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的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3日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前进入云南省工程建设交易系统(网 注:您目前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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