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0120-ZB11610)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四川省 凉山州
一、招标条件
本 凉山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生石灰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 0120-ZB11610),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选矿厂采购生石灰2200吨,硫酸厂采购采购生石灰3100吨,冶炼厂采购生石灰粉300吨。
2.1项目名称: 凉山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生石灰采购
2.2项目类型: 货物
2.3项目概况:凉山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选矿厂、硫酸厂与冶炼厂需采购生石灰与生石灰粉用于生产。
2.4项目地点:四川省凉山州会理县凉山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选矿厂、硫酸厂和冶炼厂。
2.5招标范围:选矿厂采购生石灰2200吨,CaO≥80%;杂质含量<3%;块径≤100mm。硫酸厂采购生石灰3100吨,有效氧化钙≥82%,杂质含量<3%,块径≤100mm;冶炼厂采购生石灰粉300吨,有效氧化钙≥85%。粒度:70-150目。有内衬的塑料袋包装,40kg/袋。
2.6交货期:选矿厂交货日期为2021年1月至2022年4月30日,硫酸厂交货日期为2021年5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冶炼厂交货日期为2021年5月1日至2022年4月30。供货待招标人结合现场使用及存量确定供货时间通知分批供货。
2.7交货地点:四川省凉山州会理县凉山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选矿厂、硫酸厂和冶炼厂指定位置。
2.8 质量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为本次招标货物的合格制造商或经合格制造商书面授权的代理商;(提供营业执照。若是代理商的,还要提供制造商授权书)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提供承诺书。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17年至今)至少有1项本次招标产品的销售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销售订单等,证明材料需提供关键内容页及盖章页)。
3.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zxgk.court.gov.cn)或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2)投标人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并提供承诺书。
3.5其他要求
1)投标人所提供产品的质量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提供所投产品的质量证明书或出厂检验报告或第三方检验报告;
2) 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至今)内未发生较大或以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件、员工职业健康事故和质量事故情况,且12个月内未发生一般安全工亡事故。
3)配套服务:提供产品供货、运输、装车、检测、售后等服务。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0-12-14 09:00至 2020-12-24 17:00(北京时间)。
项目 联系人:刘静 13681557910
微信:花开花落13681557910
传真:010-51957412
邮箱:207089797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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