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标公告
一、竞标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 (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 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公开竞标的方式采购长沙恒大浅水湾桩基工程项目混凝土管桩一批,采购材料计划使用项目工程款用于本次竞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竞标范围
1、项目概况:长沙恒大浅水湾项目首期桩基工程同时采用灌注桩和预制管桩。该工程分为两个标段,灌注桩约540根,预制管桩约3500根,其管桩型号预制管桩(PHC-500-AB-100-a),预计长度63000米。具体参数以实际施工设计图为准。
2、竞标范围:管桩供应及相关服务
3、采购数量: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m) | 采用标准 (质量要求) | 供货地点 | 备 注 |
混凝土管桩 | PHC 400(95)-AB | 10000 | 详见技术要求 | 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长沙恒大浅水湾项目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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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管桩 | PHC 500(100)-AB | 60000 | 详见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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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管桩 | PHC 500(125)-AB | 5000 | 详见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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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7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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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以上管桩数量为初步设计估算数量,仅供参考,结算以实际到货验收量为依据。PHC 500(100)-AB桩型的桩施工高峰期每天最大需求量约2000米。
4、供货时间: 2020年12月至项目工程结束,实际供货时间可能与交货时间存在差异,中标人不得因此向采购人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5、交货
三、竞标响应人资格要求
竞标响应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竞标响应人必须为生产厂家,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混凝土管桩生产资质。
2、竞标响应人应具有类似工程供货业绩,提供在近两年(2019年、2020年)内的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的供货合同不少于3份,附合同扫描件;应具有管桩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
3、竞标响应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财务状况: 企业的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5、本次竞标不接受联合体及代理商参与竞标响应。
6、竞标响应人必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7、竞标响应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竞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竞标响应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竞标者,请于2020年12月21日16:00前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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