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巢湖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粗灰销售项目
2.2项目概况:巢湖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一期工程安装2台600MW级超临界燃煤机组,锅炉为哈尔滨锅炉厂制造,配套的磨煤机为中速磨,两室四电场电除尘器,干式输送到灰场的3座干灰库内,锅炉底渣采用风冷式钢带排渣机除渣系统,除渣方式为固态连续除渣输送到渣仓。
2.3投标参考信息
- 巢湖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一期工程#1、#2机组目前正常运行。
- 机组设计年利用小时为4800小时;设计煤耗(额定工况下)为294g/kWh;每台机组年消耗原煤约为120万吨。
- 设计煤种为淮南煤,校核煤种为平顶山煤,煤质分析指标如下:
项目 |
单位 |
设计煤种(淮南煤) |
校核煤种(平顶山煤) |
收到基全水分 |
% |
5.7 |
6.0 |
空气干燥基水分 |
% |
1.44 |
|
收到基灰分 |
% |
28 |
30.8 |
干燥无灰基挥发分 |
% |
42.5 |
35 |
收到基固定碳 |
% |
54.2 |
53 |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 |
kJ/kg |
21300 |
20930 |
全硫 |
% |
0.41 |
0.5 |
- 一般情况下,电厂出灰和出渣的比例为:灰占88%,渣占12%。
- 电厂燃煤锅炉配置的电除尘的设计除尘效率为99%。
- 原灰库、粗灰库、细灰库各一个,容积均为1000m3。
- 交付点和运输方式: 粉煤灰交付点在电厂灰库内,对应的运输方式为环保罐装车辆运输。
- 预计全年销售粗灰产量约20万吨。粗灰根据年产量划分为3个标包,每个投标人可报一个标包,也可同时投多个标包,但只能中两个标包,按照标包1-3的顺序进行评审,中两个标包时,应急储备总量应满足要求。第一标包粗灰约8万吨,第二标包粗灰约7万吨,第三标包粗灰约5万吨。划分的标段量只作为招标量的依据,中标后实际销售量需根据招标方预估的实际日产出量根据3个标段量大小按比例分配,存在一定的误差。
- 根据粉煤灰等固废产品市场销售的特殊性,为确保机组安全生产,预设置两个月的淡季销售,价格为中标价的50%,时间分别为2月1日至2月28日和7月1日至7月31日。
招标单位特别声明:以上提供的信息,仅供投标单位报价时参考,由于粉煤灰是发电生产中的附属产品,所以其产量、质量根据不同煤种会有区别,招标标段量为暂估计划销售量,实际销售量需根据实际产出量按比例计划分配,与招标计划销售量存在一定的误差。所以招标方不对粉煤灰产量、质量作任何承诺。投标单位应根据自己的经营经验及对电厂生产现场情况的了解,充分考虑相应风险后报价,招标单位不对报价的正确性负责。最终决算方式见合同文本。如上述数据与实际数据有差异,合同单价依然不变。
本项目采取投标人自行提货的方式,由于自行放灰需操作招标方设备,需有经验的人员操作,为确保安全生产,故中标单位需共同委托一家公司负责装灰工作及相关设备维护、巡检等业务。所有中标方共同承担灰库的3台地磅、两台汽车衡称重系统设备的全年维护费用及放灰人员工资等相关费用。经核算含税服务费约5元/吨左右。中标方在与甲方签订合同后需共同出具委托该公司负责以上工作的委托涵给招标方。投标单位在投标时必需考虑此项费用,但不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招标人按照投标人中标后的标段的量与生产实际产出量,制定每日的销售计划量,中标单位确保按照日销售计划量安全环保完成清运工作。由于粉煤灰是发电生产中的附属产品,所以其产量、质量根据不同煤种会有区别,所以招标人不对粉煤灰产量、质量作任何承诺。粉煤灰装车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人在接到招标人日计划通知后(电话或短信),无条件按照招标人要求时间到库区装运,但投标人在未接到招标人通知的情况下不得随意安排拉运,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发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通用条件
3.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二)专用条件
3.4提供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起)具有粉煤灰的采购或销售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的扫描件,直接用户参与投标的可提供采购合同,如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相关内容,视作无效业绩。
3.5投标人自有粉煤灰装罐车辆的,需提供本公司名下经过年审有效的车辆行驶证;租赁粉煤灰装罐车辆的企业需提供长期租赁合同且在有效期内,合同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3.6基于粉煤灰销售的特殊性,投标人需提供粉煤灰应急运输、仓储情况说明,提供具备(一标包6000吨,二标包5300吨,三标包3800吨)计划量的运输、储备能力的方案。
3.7本项目投标最低限价为90元/吨(含税价)。
注:以上条款,均为本次投标资格要求的强制性条款,投标人必须满足,如资格不满足上述任一条款,招标人有权否决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自2020年12月12日09:00至2020年12月18日17:00时止
获取方式:本项目通过全流程电子招标。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通过电子商务平台线上购买招标文件
备注: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