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矿国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一标段(粉煤灰)处置公开招标第二次重新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SDYK2020C387E/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兖矿国宏化工 粉煤灰处置,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粉煤灰、锅炉渣、气化灰渣处置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SDYK2020C387E/01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为:山东省邹城市兖矿国宏化工 。
招标货物的范围:本次为兖矿国宏化工 粉煤灰处置公开招标:
一标段:粉煤灰(总数约48000吨,每月产量约8000吨),提货时间2021年1月1日0时-2021年6月30日24时,粉煤灰标底价格为50元/吨;质量指标和颜色不作要求,不作化验,以实际生产为准。
注:
(1)投标报价等于或者高于底价,为有效报价。当所有报价低于标底价时,本次招标终止。
(2)投标单位必须具有一定规模的存储场地,存储场地须大于两万方,能满足存储需要,所有存储场地须通过政府部门环评并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如无自有场地,可以提供场地租赁合同)。
(3)投标者可
处置工期:2021年1月1日0时起执行,2021年6月30日24时终止。如若发生不可抗拒事故、事件,合同自行终止。因我方其它原因造成停产、检修等情况,不能提供,待恢复生产、检修完毕系统正常运行后,继续执行本合同。国宏公司根据系统运行情况,可随时终止本合同。
提货
提货方式:汽车运输,中标单位在我方锅炉灰库自提,运输车辆须严格按照我方要求控制车速,入洗车池。
付款要求:一标段(粉煤灰):中标单位中标后,中标单位要在3个工作日内到兖矿国宏化工 预交合同履约保证金1000000元(人民币大写:一百万元),待合同履行完毕后一次性无息退还。现场安全清洁文明管理保证金50000元(伍万元),待合同履行完毕后一次性无息退还。保证金为现金转账,不接收各类承兑。中标单位每月1日之前,需按中标单价及每月预估数量(8000吨/月)预交100%的货款,最终价款以我方实际过磅数量和中标单价计算为准,在预付货款不足5万元时,我方通知中标单位续交预付货款,否则我方有权停止发货。货款均为现金转账,不接受各类承兑。
投标人业绩:投标单位必须具有一年以上所投标项目标段的买卖经验,并须提供合同原件原件扫描件证明。业绩表应注明供货范围、使用单位及 电子平台注册
本项目通过 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 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山东时代工程咨询 ( )、山东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