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第二人民医院临床检验中心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2020-12-202
2、项目 3、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2018、2019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以提供审计报告的,需咨询电话18811547188提供企业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3.2、供应商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范围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医疗器械分类目录)。
3.3、供应商须提供所投设备在有效期内的国产产品(包括国外品牌中国境内生产)“准”字号医疗器械注册证;采购设备技术要求中明确为原装进口产品的,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进”字号注册证,供应商所投设备为国产产品(包括国外品牌中国境内生产)的,可提供“准”字号医疗器械注册证。
3.4、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应提供追溯至所投产品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商出具的授权书。进口仪器通过FDA、CFDA、CE认证。
3.5、被授权人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须为本公司员工(提供2020年1月1日以来至少3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3.6、提供信用中国网“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加盖报名单位公章;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4、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年12月14日至2021年01月0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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