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梅州市梅江区金山小学迁建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梅州市梅江区金山小学迁建项目由梅州市梅江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梅江发改【2020】13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统一代码:2020-441402-83-01-068881),建设资金除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外,其余由区财政统筹解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机电设备工程)、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 >2.2 建设规模及内容:规划用地面积1113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6374 平方米,其中地面建筑面积8765平方米,地下室面积7609平方米,新建24个班规模小学;新建2栋教学综合楼、1栋教学楼,1个200米田径场,1个标准篮球场,1个标准羽毛球场,门楼,地下车库(停车位约205个),围墙、场地道路、绿化及教学设备购置等配套设施。 >2.3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机电设备工程)、施工总承包(EPC )。 >2.4工期要求:本项目建设周期38 个月,其中施工工期23个月(含勘察、设计工期)。(具体项目工期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2.5估算总投资:21150万元。其中:1)建安工程费用:8900.28万元(含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机电设备费用370万元);2) 工程其他费用:1409.61万元;3)预备费用:1030.11万元;4)土地费用:7710万元;5)教学设备购置:2100万元。 >招标控制价: >工程勘察费:160 元/米(按实结算) >工程设计费:178 万元 >工程建安费:8900.28 万元(含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机电设备费用370万元)。 >2.6承包方式:本项目采用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机电设备工程)、施工EPC总承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的独立法人或相应资质的联合体: >①必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②必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③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各负责人资格要求:(各负责人应是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本单位人员,每人在本项目只能担任一个岗位,不得兼任。) >①勘察 >②设计 >③施工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 >3.3项目管理班子成员要求:(项目管理班子所有成员应是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本单位人员,所有人员必须一人一岗,不能重复安排。 ) >①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如为联合体,由施工方委派同等资质人员; >②施工项目专职安全员要求: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类);如为联合体,由施工方委派同等资质人员; >③施工项目造价人员要求: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注册造价工程师证;如为联合体,由施工方委派同等资质人员;>④施工项目质检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施工员要求:须具备相应的岗位证书。如为联合体,由施工方委派同等资质人员;>3.4联合体各成员须按照《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启用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 的通知》的要求到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已公开发布; >3.5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 〕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6信誉要求: >自2019 年10月1日至本项目开标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及“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未有不良行为或行政处罚记录的企业和 >3.7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各方的分工,组成联合体的数量不得多于3家。 >4. 资格审查要求和评标办法 > 4.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4.2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 投标登记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办理登记方式:来人登记。 >5.2请有兴趣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则由牵头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勘察 >5.2.1投标登记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不装订)(可从交易中心网站下载)(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须盖章); >5.2.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出具); >5.2.3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 >5.2.4投标人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 >5.2.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各成员相关资料); >5.2.6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5.2.7拟派勘察 >5.2.8拟派设计 >5.2.9拟派施工 >5.2.10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相关证书、身份证、近三个月(2020 年9-11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复印件; >5.2.11联合体协议书复印件(附件1 ); >5.2.12省外建筑企业提供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的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如有) >5.2.13联合体各成员已在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的截图(以《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社会公布的信息为准,办理投标登记时,工作人员将现场进入社会公布的《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进行查询,如查询结果跟投标人提供的网页截图不一致,招标人不予接受办理登记); >5.2.14投标诚信承诺书原件一份(附件2)。 >上述5.2.2至5.2.14的相关资料装订成册(加有封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单位 >5.3投标人(联合体所有成员)在办理投标登记前还应在 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派设计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1年1 月5日9:00 时至2021年1 月5日9:30 时,截止时间为2021年1 月5日9:30 时,提交到 ( >7.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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